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蔡亞堅 林雅梅 記者張文章)網上預訂好房間,到了酒店卻被告知客滿,無法入住。隨著五一假期到來,客房預訂被“跳單”事件頻現。4月25日,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市場監管局馬巷市場監管所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網上預訂房間要留心。
連日來,翔安區市場監管局馬巷市場監管所已連續接到多起客房預訂糾紛投訴案件,原本在平臺預訂好房間,到達酒店卻被告知客滿,無法入住。湖北的朱先生一行人興致滿滿來廈門游玩,到達預訂酒店已是晚上11點多,朱先生準備辦理入住手續時,酒店前臺服務員卻告知客房已滿,旅途疲憊的朱先生憤怒地拿起電話,當場投訴,要求賠償。原來,廈門近日迎來了展會小高峰,酒店、賓館、公寓客源爆滿,預訂數量暴增,電話預訂和平臺預訂讓前臺工作人員手忙腳亂,導致晚來辦理入住的客人無客房入住。此外,還有消費者遭遇“半路被退回訂房費用”的情況,消費者通過美團預訂了廈門一家公寓的客房,并線上支付了房費,明確了入住時間。但旅游行程到了半路,卻接到公寓電話,工作人員聲稱客房已滿,將退還消費者訂房費,并口頭表示了歉意。翔安區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接到消費者投訴后,積極介入調查處置,目前投訴正在處理中。
馬巷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指出,游客和酒店或者第三方企業達成了客房預訂的協議,雙方建立了合同關系,作為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實現各自的權利。如果被訴方某酒店已接收訂單但無法提供客房,屬于單方面合同違約。根據《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條:(一)旅游經營者,是指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國家旅游局令第32號《旅游投訴處理辦法》第八條“投訴人可以就下列事項向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一)認為旅游經營者違反合同約定的”。
“五一”小長假即將到來,不少游客已經通過網上預訂方式訂好房間。馬巷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網上預訂房間要“三留心”。一要留心網站提供酒店、賓館信息是否真實、全面;二要留心預訂是否發生遺漏,最好電話進行再次確認;三要留心預訂是否與原先約定的條件標準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