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推動各項收費政策落到實處,5月11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發布關于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提醒告誡書,要求泉州市各相關涉企收費主體自查自糾,立即停止違規收費。
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價格法》《反壟斷法》《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做到誠信經營、合規收費。
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范圍、對象、標準、期限、依據、減免規定、服務內容、執收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項目,應嚴格執行收費項目、時限、浮動幅度、標準等內容,嚴格落實收費減免優惠措施,不得自立收費項目或自定標準收費,不得提前或者推遲執行,不得通過各種手段變相收費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收費,不得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屬于市場調節價項目的經營服務性項目,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定價,并根據經營條件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實行目錄清單管理,不得在收費目錄清單之外或分解收費項目收費,不得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費標準、提前收費、延長收費期限、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或不執行收費優惠政策,不得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或降低服務標準。
嚴格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收費和交通物流領域收費。行政機關不得將其自身應承擔的中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中介服務機構要公開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不得在行政審批、補貼申領等過程中捆綁服務、強制收費;機場、鐵路等領域不得有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或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船公司及船代、貨代、堆場、報關等中介機構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不得有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各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事業經營主體要全面落實收費政策要求,規范工程安裝、維護維修領域收費行為,停止收取明令取消和沒有法律依據的收費項目,糾正強制性收費,推動降低偏高收費標準;各商業銀行要嚴格執行中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對明令取消、暫?;驕p免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開展中間業務不得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不得利用貸款優勢地位捆綁服務并強制收費或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等;行業協會商會不得依托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借助行政權力搭車收費或轉嫁政府部門委托事項費用。
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要求,泉州各涉企收費主體要嚴格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提醒告誡書要求,落實收費主體責任,于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違規收費要立即停止收費,及時清退違規收取的費用,確保整改到位。泉州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集中執法力量對涉企收費領域開展重點檢查,對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將依法嚴查,并適時公開曝光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