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5月17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通報一起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案件。福建省莆田市仙游縣工信局因設定“注冊地在仙游縣境內”為準入條件涉嫌違反《反壟斷法》被立案調查。近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向仙游縣人民政府發出行政建議書,建議責令仙游縣工信局改正相關行為。
據查,2020年10月12日,仙游縣工信局在仙游縣政府網發布實施《仙游縣工信局關于建立仙游縣政府投資小規模電力類工程承包商名錄庫的通知》,該文件設定了進入仙游縣政府投資小規模電力類工程承包商名錄庫的準入條件為“注冊地在仙游縣境內(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并規定“企業(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注冊地變更為仙游縣以外地區的”將被清出承包商名錄庫。文件出臺后,全縣共24家當地企業入選仙游縣政府投資小規模電力類工程承包商名錄庫,仙游縣工信局于2021年2月4日向全縣各有關單位發布《關于公布仙游縣投資小規模電力類工程承包商名錄庫的通知》。
仙游縣工信局設定的以上市場準入條件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直接將外地經營者排除在仙游縣區域的特定市場之外,剝奪了此類外地市場主體參與仙游縣區域市場競爭的權利,也損害了仙游縣小規模電力類建設業主的自由選擇工程承包商選擇權,且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主體責任,沒有依法行使行政權力,濫用了行政權力。
經研究,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認為仙游縣工信局屬于《反壟斷法》規制的“行政機關”,其以通知形式,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市場準入條件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其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的規定,應依法予以糾正。2021年3月,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對仙游縣工信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近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依據《反壟斷法》第五十一條關于“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的規定,依法向仙游縣人民政府發出行政建議書,建議責令仙游縣工信局改正相關行為:要求仙游縣工信局立即廢止或修改《仙游縣工信局關于建立仙游縣政府投資小規模電力類工程承包商名錄庫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等政策措施,并在官方網站或者報紙上公示,公示應注明“因違反《反壟斷法》有關規定廢止(或修改)該文件”;要求仙游縣工信局建立并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各環節流程工作制度,在制定出臺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請仙游縣人民政府加強對仙游縣工信局后續整改措施的監督與指導,全面廢止以“注冊地在仙游縣境內”為進入仙游縣區域市場的準入條件,并舉一反三,對機關及所屬單位出臺的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對照排查整改。防止再出現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濫用行政權力,以文件形式,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市場準入條件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決策工作部署,清除市場壁壘,打破地方保護,促進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維護好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據悉,近年來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強化反壟斷工作的部署,堅持支持和規范并重、治“果”和治“因”并重、監管執法和制度建設并重,強化職能擔當,切實提高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