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網上標稱秦、漢、五代、宋等朝代物件,事實上卻為一般文物,且網店經營者無法提供文物商店經營資質和文物拍賣許可證。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通過6·18網絡集中促銷期間商品和服務信息定向監測,查處了這起全省首起未經許可網絡經營文物案。
今年6月,按照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部署,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全市系統開展了6·18網絡集中促銷期間商品和服務信息定向監測工作。為維護即將在福州舉辦的第44屆世界遺產大會期間良好的市場秩序,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在任務期間加強了對轄區藝術品、收藏品等文玩相關網絡經營主體的定向監測力度。執法人員發現部分網店疑似存在銷售文物的情況,立即進行了網絡存證并深入研判,經查,這家網店經營者為福州某某齋藝術品有限公司。隨即,福州市局組織網監處、廣告處及綜合執法支隊相關執法人員依據線索,現場檢查了福州某某齋藝術品公司辦公場所。
經查,該公司在某電商平臺上注冊經營一家銷售文玩收藏品的網店,其中部分瓷器和錢幣在網絡銷售頁面標示為秦、漢、五代、宋等朝代物件,而經營者無法提供文物商店經營資質和文物拍賣許可證。經文物部門鑒定,上述瓷器和錢幣為一般文物。目前,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已對該公司涉嫌未經許可擅自通過互聯網從事文物商業經營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此為近年來福建省查處的首起該類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