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記者薛慶元)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江蘇省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抓緊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市場監管各項工作,對疫情防控期間出現的價格欺詐、未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重拳出擊,依法查處,全力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近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通報第二批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例。該局將持續加大防疫物資執法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案例一
8月10日,秦淮區市場監管局對老百姓大藥房建康路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在京東到家平臺銷售維諾健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涉嫌存在被比較價格無依據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目前該局已立案調查,將對其依法予以查處。

案例二
8月10日,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對先聲再康藥店浦珠花園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所售JXB-182倍爾康非接觸式紅外體溫計涉嫌存在虛構原價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目前該局已立案調查,將對其依法予以查處。
案例三
8月10日,玄武區市場監管局對金陵大藥房進香河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在京東到家平臺銷售德美舒醫用外科口罩涉嫌存在虛假優惠折扣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目前該局已立案調查,將對其依法予以查處。
案例四
8月5日,高淳區市場監管局對永日暉百貨超市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所售KN95口罩存在未明碼標價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該局已當場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予以查處。
案例五
8月5日,江寧區市場監管局對軒生堂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所售葵花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涉嫌存在未明碼標價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目前該局已立案調查,將對其依法予以查處。
案例六
8月6日,六合區市場監管局對南京九天藥房七里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所售振德牌、齊康牌兩款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涉嫌存在未明碼標價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目前該局已立案調查,將對其依法予以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