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2021年,福建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重點領域,持續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重點查處了一批不正當競爭案件。為加強競爭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宣傳,充分發揮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教育警示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引導全社會形成崇尚、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9月15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將一批示范性強的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涉及虛假宣傳4起。如廈門市翔安區海潤園茶葉店為更好地銷售茶葉,其店員在網上搜索保健相關功效并于2020年6月制作成標牌,擺放在店內茶葉展示柜上,標牌標示“正山小種加快血液循環利于新陳代謝軟化血管”“賽西施活血補血,美顏淡斑,增加皮膚彈性”“島茶清咽利喉,解煙解酒,淡化煙中尼古丁;清肺火,祛濕氣”“苦瓜茶清熱祛心火,解毒,明目,止渴消暑、降血糖、預防糖尿病”“豆漿觀音健胃養胃暖胃,調睡眠,保護人體視網膜”“蓮心茶抑制糖尿病降低膽固醇減肥減壓”等內容,并在經營中向客人宣傳所銷售的茶葉具有上述功效,當事人未核實其所售茶葉是否真的具有上述功效,且無法提供相關證據佐證其宣傳內容的真實性。另查明,當事人經營場所內銷售的“正山小種A8508”“涷頂烏龍茶”未實行明碼標價。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價格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廈門市翔安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2.06萬元。另外還有福州高宏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福州眾澤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周寧縣平態養生館虛假宣傳案。
涉及網絡刷單虛假交易6起。如泉州極尊貿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購進未在產品標簽上標明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及生產者聯系方式的即食燕窩31瓶,并通過其經營的網店將上述即食燕窩全部售出。當事人為變相提高產品的訂單成交數據,讓消費者誤認為當事人銷售的這款產品處于熱銷中,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通過自行刷單及委托他人組織刷單的方式,在其經營的網店內銷售的即食燕窩商品完成虛假交易訂單290次,虛假交易商品數量4437瓶,合計完成虛假交易金額49929元。上述虛假交易的訂單包裹通過快遞物流寄出空包裹或包裹內夾帶紙巾的包裹完成,刷單商品未實際寄出。當事人銷售標簽未標明食品添加劑的通用名稱和生產者聯系方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七)項的規定;當事人在其經營的網店內通過虛構商品銷售狀況(銷量與銷售額)作虛假的商業宣傳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銷售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的行為,沒收違法所得303.28元并處罰款1萬元;對當事人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作虛假的商業宣傳的行為,處罰款20萬元。罰沒款總計210303.28元。另外還有翰美互通(廈門)科技有限公司網絡刷單虛假交易案、宗某組織網絡虛假刷單虛假交易案、林某某等三人組織網絡刷單虛假交易案、黃某某組織網絡刷單虛假交易案、泉州市利友衛生用品有限公司網絡刷單虛假交易案等。
涉及不正當有獎銷售6起。尤溪縣周百福珠寶店在五一節期間開展了三個營銷活動,分別是打折銷售、以舊換新、有獎銷售活動。當事人開展的有獎銷售活動是附贈式有獎銷售活動,宣傳內容如下:購珠寶送豪禮,滿3800送浴巾三套,滿5000送電飯煲一臺,滿12800送洗衣機一臺,滿21800送滑板車一臺,滿26800送三門冰箱一臺。該次附贈式有獎銷售活動,只明確公布了參與條件、獎品種類,獎品數量,無明確公布獎品品名、獎品價格、獎品交付方式等信息。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尤溪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萬元。另外還有福州手尚功夫品牌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不正當有獎銷售案、漳州牧之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不正當有獎銷售案、南靖縣山城陳某某建材商行不正當有獎銷售案、晉江市青陽天樂通訊設備店不正當有獎銷售案、晉江市青陽國匯樂通訊設備店不正當有獎銷售案等。
另外還公布了泉州市迦酷衛生用品有限公司商業混淆案、廈門極珈文創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永安市美航長富牛奶配送中心商業詆毀案、廈門科拓通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