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9月17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第三批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其中,愛貝斯英語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因虛假宣傳及價格違法,被罰25萬元。
一、盧萍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豬手凍品案
3月26日,大渡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一家凍庫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盧萍在該庫房內存放有待銷售的7件豬手凍品(10公斤/件),沒有檢驗檢疫證明及相關票據,外包裝上未見廠址廠名等中文標識。
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7件未經檢驗檢疫豬手凍品、罰款12萬元。
二、墊江縣天天福食品經營部銷售檢出禁用獸藥的肉類制品案
4月15日,墊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抽樣工作中,依法對墊江縣天天福食品經營部經營的雞腿(雞肉)進行抽樣,經檢測,抽檢樣品的呋喃西林代謝物項目不符合相關要求,結論為不合格。
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97元、罰款2萬元。
三、劉斌樺、劉美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0年5月以來,劉斌樺、劉美通過電商、直播帶貨、建立微信客戶群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銷售含有鹽酸西布曲明的減肥糖片“AWESOME”,銷售金額共計11269元。
2021年5月11日,九龍坡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斌樺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8萬元;被告人劉美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8萬元。
處罰:2021年6月25日,高新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劉斌樺、劉美作出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行政處罰。
四、四川川東電纜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分公司銷售不合格電纜案
3月24日,梁平區市場監管局對四川川東電纜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分公司銷售給重慶市萬州長江電力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渝東分公司的“黑象”牌電力電纜469米進行抽樣檢驗,結論為包帶間隙/鎧裝金屬帶寬度、非金屬護套最薄處厚度和導體電阻項目不符合GB/T 12706.2-2008標準,結論為不合格。
處罰: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罰款235391元。
五、重慶通利達線纜有限公司、重慶梁洋雅商貿有限公司、重慶鑫亞源線纜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電力電纜案
4月22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執法總隊對10個批次無廠名廠址的電線電纜進行抽樣檢測,結論為標志內容項目和導體電阻項目(200C)不符合GB/T12706.1-2008標準,結論為不合格。
上述產品分別為重慶通利達線纜有限公司、重慶梁洋雅商貿有限公司、重慶鑫亞源線纜有限公司3家公司所有。
處罰:沒收不合格產品,分別罰款25.06608萬元、13.9018萬元、6.6156萬元。
六、雨潔玩具店涉嫌銷售活動中使用未經3C認證的產品案
6月1日,墊江縣市場監管局在“鐵拳”行動中,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塑膠兒童玩具有17款共557把(個)無3C認證標識。
處罰:責令停止銷售,罰款5萬元。
七、重慶市渝北區重點建設和城市管線事務中心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案
重慶市渝北區重點建設和城市管線事務中心在培訓費和教材資料費等收費項目已被政府明令取消的情況下,仍以收取知識鑒定費的名義,向培訓對象收取培訓費共計1697843元。2月24日至3月5日,當事人以公告形式通知相關人員前來退款,但未有人前來辦理。
處罰:沒收未退款費1697843元。
八、神洲氣體有限公司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案
6月30日,酉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神洲氣體有限公司氧氣廠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單位47個溶解乙炔氣瓶均超過定期檢驗期限,且不能提供相應的溶解乙炔氣瓶檢驗報告。
處罰:罰款14萬元。
九、奉節縣三峽風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使用未進行定期校驗的安全附件案
3月19日,奉節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奉節縣三峽風天然氣有限公司干溪溝儲配站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儲配站2個LNG儲罐底部的3個安全閥未校驗。
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
十、萬盛經開區盛金煙酒茶商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5月28日,萬盛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萬盛經開區盛金煙酒茶商行經營場所的檢查中發現,其儲物間內有“貴州茅臺酒”“五糧液”“劍南春”“國窖1573”等四種待售的知名白酒,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出沒收涉案侵權商品,罰款8萬元。
十一、墊江縣康和食品經營部虛假宣傳案
6月21日,墊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墊江縣康和食品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以會議營銷方式向老年人推銷保健食品普康元膠囊和康江牌維固膠囊,并宣稱產品能治療多種疾病。
處罰: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
十二、重慶市藏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7月6日,長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慶市藏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海報中宣稱“這個世界欠我一個諾貝爾醫學獎”等內容,不能提供上述廣告描述內容的佐證材料。
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2000元。
十三、愛貝斯英語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虛假宣傳、價格違法案
榮昌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愛貝斯英語培訓學校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宣傳冊含有“愛貝斯教育集團與國家地理學習出版社達成戰略合作,聯合國際英文教育權威專家團隊,潛心研發專業英語學習教材”等內容。經營場所放置若干《培訓訂單》含有“應收金額12600元,優惠金額5800元,實收價格6800元”等信息。調查發現,上述行為涉及虛假宣傳及價格違法。
處罰:罰款2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