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落實福建省廈門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決策部署,支持幫扶市場主體渡過難關、迅速恢復、加快發展,10月12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10條措施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延長證照有效期。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由的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的許可審批證書、“申請人承諾制”資格延續以及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變更的,可在廈門市進入常態化疫情防控后兩個月內辦理,在此期間到期的繼續有效。
允許“先發證后核查”。對申請增加食品生產許可項目、藥品零售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范圍、新辦理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涉及現場核查的,經書面承諾、文審合格后可先行發證,待廈門市進入常態化疫情防控后組織現場核查。
降低檢驗檢測收費。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所屬檢驗檢測機構,對本市企業計量器具檢定校準、產品質量委托檢驗檢測項目、特種設備檢驗項目按收費標準的60%收取,其中同安區按50%收取。
允許延期檢驗。轄區計量器具強制檢定、最高計量標準到期復查,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到期但不具備檢驗條件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在進入常態化疫情防控后三個月內辦理。
優化信用服務。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市場主體申請信用修復,可以“容缺辦、優先辦”。因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市場主體,可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確因疫情影響未開展生產經營的市場主體,不予納入清理吊銷名單。
加快恢復生產經營秩序。關口前移、特事特辦、服務提速,全力保障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工業產品安全,助力市場主體快速恢復生產經營活動。
實行“接訴即辦”。快速響應市場主體訴求,積極化解涉及疫情防控、恢復生產經營的消費糾紛。
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除涉及疫情防控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監督檢查外,嚴格控制檢查的比例和頻次,適當調整檢查時間安排,視情運用非現場檢查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主體生產經營的干擾。
推行柔性執法。對生產經營行為以指導提升、規范糾正為主,對符合法定情形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當事人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繳納罰款的,不另加處罰款。
傾斜支持同安。上述措施,同安區優先適用,可適當延長期限。對疫情防控、恢復生產經營中起到示范引領作用的同安區市場主體,在市場監管領域各類正向激勵中優先推薦。
據悉,上述10條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