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秋天來了,天氣逐漸轉涼,很多人會叫上三五位好友小酌一杯。可是您是否想過酒也有可能“造假”呢?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管局九堡市場監管所對轄區內一家銷售假酒的煙酒店開出了1.5萬元的罰單。
九堡市場監管所接到群眾舉報,稱轄區內某煙酒店售賣假酒,執法人員立即對該煙酒店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場查獲7瓶有“劍南春”標識和8瓶“五糧液”標識的白酒,經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和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初步鑒定,這些商品都屬于侵權商品,執法人員對其實施了扣押。

執法人員檢查現場。資料圖片
原來,該商家為了牟取暴利,于2021年3月到9月陸續以低于正規市場的價格從一些上門賣酒的人手里,回收了這批侵權產品,至案發時,這些白酒尚未售出。
《商標法(2019年)》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九堡市場監管所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罰款1.5萬元。
上城區市場監管提醒廣大消費者,假冒偽劣酒水因含諸多有害物質,經人飲用后容易引起頭痛、心悸、惡心嘔吐、呼吸困難等不良反應,嚴重時可能致癌或當即死亡。一些假酒因含工業甲醇,少量飲用就會傷害人的中樞神經系統,從而使人視力下降甚至致盲,大量飲用甚至會奪去人的生命。因此,消費者購買酒類商品時,盡量去正規門店,有意識地保存好相關的消費票據。如遇產品質量問題和消費糾紛,可向市場監管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