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1月1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表揚參與查處廈門、泉州生產經營假冒兒童化妝品系列案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通報。據悉,近期福建省藥品監管部門成功組織查處了廈門、泉州生產經營假冒兒童化妝品系列案件,搗毀了生產銷售窩點2個,查獲大量違法產品及包裝材料,上述案件罰沒款總計500余萬元。同時,福建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對有關責任人員處以終身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
據悉,今年4月份,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泉州市市場監管局統籌協調市、區、所三級執法部門聯合執法,通過研判摸排周密部署、連續作戰循線追查、分工配合加強取證,最終依法查處此案。經查,該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無證生產兒童化妝品案件,所經營的化妝品均未經注冊或者備案,生產、銷售窩點分布廈門、泉州兩地。
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在對違法產品生產環節的查處工作中發現,自2018年10月以來,廈門香普爾日化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受邱某委托,根據其自有配方及購買原料,委托他人加工生產沐浴乳、洗發乳、洗手液半成品(160kg/桶),并用灌裝機等設備將半成品灌裝為上述化妝品和洗手液。4月21日,廈門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對廈門香普爾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窩點進行現場檢查,當場扣押了標示臺灣地區廠名廠址的兒童沐浴乳等產品及用于生產的工具、原料、包材等。經抽驗,被扣押產品中有四種兒童化妝品不合格,洗手液菌落總數超標。被抽檢的4種兒童化妝品分別是2種沐浴乳、2種洗發乳(不同香型),標簽標示品牌名為“必露比”。4種產品的不合格指標均為對眼睛有輕刺激性,其中一種產品還同時對皮膚有輕刺激性。
在對違法產品經營環節的查處工作中,泉州市市場監管局積極解決案件查處過程中遇到的產品定性、檢驗認定等問題。被查的經營窩點在泉州南安市,南安市場監管局具體負責本案經營環節的調查,做了大量扎實細致的取證工作,為案件查處做了大量努力。
9月14日,廈門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24條、《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59條、《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36條的規定,對廈門香普爾日化有限公司予以如下行政處罰:沒收洗發乳266瓶、沐浴乳341瓶;沒收相關包材、標簽、原料;沒收違法所得718990.4元;罰款3370975.2元;對法定代表人譚立處4倍罰款158400元,終身禁業。
這起案件的成功查處,有力打擊了違法生產銷售兒童化妝品的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也彰顯了福建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與地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在新的藥品監管體制下協調一致、積極作為、嚴懲違法、保護兒童安全用妝的堅定決心。為此,國家藥監局對福建省藥監局、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南安市市場監管局等四家單位和福建省藥監局黨組書記、局長俞開海等22位同志予以通報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