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1月10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1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為保障食品消費安全,10月份該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食用農產品、調味品等25大類988批次食品樣品,不合格樣品18批次。
3批次調味品不合格:廈門市翔安區聚尚佳餐飲店購進的標稱清徐縣孟封鎮北程村文明街開發區1號清徐縣宋氏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晨泉牌老陳醋(釀造食醋)(生產日期:2021-04-01),不揮發酸(以乳酸計)檢出值為0.38g/100mL,標準規定為≥0.50g/100mL;廈門市同安區順鑫輝煌便利店銷售的標稱郫都區安靖鎮賽馳村郫縣全能思鄉源食品釀造廠生產的欣旺達牌花椒油(調味油)(生產日期:2020-11-1),酸價(以KOH計)檢出值為4.9mg/g,標準規定為≤3.0mg/g;廈門敬善養老院購進的標稱福建省晉江市靈源街道張前東區90號晉江景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靈源山牌調料加飯(加飯酒)(生產日期:2021-08-06),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014g/L,標準規定為≥0.2g/L。
7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廈門市思明區夏閩客食品店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2021-09-06),鉛(以Pb計)檢出值為0.608mg/kg,標準規定為≤0.1mg/kg;同安區樂天天華友便利店銷售的油蛤(購進日期:2021-9-8),恩諾沙星檢出值為813μg/kg,標準規定為≤100μg/kg;廈門世紀名流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活田雞(購進日期:2021-9-6),呋喃唑酮代謝物檢出值為22.1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廈門潤瑞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泥鰍(購進日期:2021-7-29),恩諾沙星檢出值為462μg/kg,標準規定為≤100μg/kg;廈門翔娜欣購物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菜蟹(活海水蟹)(購進日期:2021-9-3),鎘(以Cd計)檢出值為1.5mg/kg,標準規定為≤0.5mg/kg;廈門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杏林店銷售的黃瓜魚(購進日期:2021-09-03),揮發性鹽基氮檢出值為57.7mg/100g,標準規定為≤30mg/100g;廈門閩籃超市有限公司黎安店銷售的牛肉(生產日期:2021-9-2),克倫特羅檢出值為1.7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8批次餐飲食品(含餐飲具)不合格:廈門叫勝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使用的飯碗(消毒日期:2021-05-11),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17mg/100cm2、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50cm2,標準規定均為不得檢出;海滄區味俱全餐廳使用的飯碗(消毒日期:2021-05-12)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50cm2、福建予漁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湯匙(消毒日期:2021-06-26)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50cm2,海滄區肖玉玲小吃店使用的湯碗(消毒日期:2021-05-13)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50cm2,標準規定均為不得檢出;海滄區味綴美餐飲店使用的湯碗(消毒日期:2021-05-13),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13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翔安區劉安薯小吃店加工的碗仔粿(加工日期:2021-8-25),硼砂(以硼酸計)檢出值為64.5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海滄區鑫亞炳小吃店加工的油條(加工日期:2021-08-15),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07mg/kg,標準規定為≤100mg/kg;同安區葉碰治小吃店銷售的堿粽子(購進日期:2021-07-29),硼砂(以硼酸計)檢出值為216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廈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查清不合格產品流向,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立即采取封存、暫停生產或經營、召回不合格產品等食品安全風險控制措施,依法開展調查處理。對網絡抽檢食品及生產企業在異地的食品已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所在地的監管部門依法核查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