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新年伊始、春節將至,購物、聚會等消費將迎來高峰,疫情防控也進入重點時段。近日,浙江省嘉善縣消保委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理性、健康消費。
消費者在置辦年貨、購買新衣時,要保持理性,從自身需求和實際消費能力出發,貨比三家,切忌被優惠促銷、低價打折活動誘惑,沖動消費、盲目消費。網購時要盡量選擇資質正規、信譽良好、評價較高、售后服務有保障的大型網絡交易平臺或者網絡經營者進行消費,合理行使“七日無理由退換貨”的權利,收到商品后及時查驗,發現有破損或者與訂單不符的情況,拒絕簽收。到農貿市場、超市選購肉類、禽類、糧油、白酒等大宗食品時,要查看食品是否新鮮、包裝標識是否齊全,是否超過保質期,外觀是否異常,注意不要購買“三無”食品以及感官異常的食品。選購藥品要到正規合法的藥店,認準藥品批準文號,憑執業醫師或助理醫師開具的處方購買處方藥。
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要慎重選擇就餐場所,注意選擇經營正規、證照齊全、環境整潔、食品安全有保障的餐飲場所。簽訂合同協議時,要仔細看清合同內容和條款,尤其是需要預付“定金”的,需要注意“定金”的規則,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若因消費者不履行合同約定,定金無權要求返還,若商家不履行合同約定,應雙倍返還交付的定金。
新春將至,少數不法經營者以舉辦“感恩答謝會”“回饋老客戶”“微信積贊”等活動為噱頭,變相推銷質次價高、沒有質量保證的商品,或者組織老年人參加專家義診、健康講座、免費旅游、贈送禮品等活動,誘騙老年人購買夸大功效、假冒偽劣的產品。消費者不要輕信,務必遠離此類非法活動,避免上當受騙。此外,為父母購買保健食品的消費者也要注意識別,切記“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消費者在選擇預付式消費時,要仔細查驗商家證照和資信情況,協議明確、權責清晰,注意不要一次性支付金額過大的預付款,以免遭遇無良商家卷款跑路。《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企業法人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的,應在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消費者在選擇發卡企業時,要向備案機關核實該企業是否備案,以免產生消費風險。
春節小長假期間,不少市民會選擇外出旅游。出游前要提早做好安排,選擇“跟團游”的消費者,盡量選擇經營規范、信譽較好的旅行社,簽訂書式合同,警惕“不合理低價游”。選擇“自由行”的消費者,要提前購買往返車票或機票,通過網絡預定賓館住宿、景點門票、租賃汽車的,要選擇資質齊全、好評率高的網絡平臺,仔細查看訂單內容,特別是對時間、地點、是否免預約、可否取消預訂等條款要了解清楚。預訂完成后,電話確認訂單是否成功,以免影響行程。出游時,避免去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在做好出游準備的同時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游玩過程中要注意遵守秩序,文明出游,同時注意人身安全和財務安全。
消費者如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發生消費糾紛,要注意留存證據,包括購物憑證、聊天記錄、宣傳圖片等,及時與經營者協商。如協商不成,可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以通過全國12315平臺在線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