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根據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3月1日起個人現金存取5萬元以上需要進行登記。2月21日,三部門聯合發布公告稱,《辦法》因技術原因暫緩施行,相關業務按原規定辦理。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辦法》發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機構提出,《辦法》針對不同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提出了具體規范和要求,金融機構需要修訂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統、業務流程,并進行人員培訓。為此,經研究,決定暫緩實施《辦法》。人民銀行將持續指導金融機構加強反洗錢工作,在防范風險的同時進一步優化為民服務,依法保護人民群眾的資金安全和利益。
今年1月26日,央行公開發布該《辦法》。《辦法》第十條規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春節后,不少人擔心上述規定會給大額取現造成不便,“個人存取5萬元需進行登記”這一話題一度沖上微博熱搜。2月9日,央行有關司局負責人對第十條規定解讀稱,金融機構執行該規定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現金存取款業務,業務便利程度亦不會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