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2月21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召開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現金服務工作座談會。會議提出,凡設有實體網點的商業銀行、農信社等機構必須辦理人民幣現金存取業務。要不斷強化現金服務合規管理,持續提升流通中的現金整潔度,扎實推進小面額人民幣兌換工作,共同建設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長效機制,推動人民幣現金服務再上新臺階。
人民幣現金是國家法定貨幣,現金服務是最基礎、最根本的金融服務,現金投放收儲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最基本的業務,在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服務實體經濟、維護貨幣金融體系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我國流通中現金(M0)為9.08萬億元,同比增長7.7%,繼續保持穩定增長勢頭,全年現金凈投放6510億元,現金需求依然旺盛。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著力提升現金服務水平,筑牢假幣堵截防線,統籌考慮全額清分與現金消毒工作,確保公眾用上“干凈錢”“放心錢”“滿意錢”,現金服務質量持續改善。
會議指出,雖然人民幣現金服務總體情況是好的,但社會上拒收現金現象仍有發生,個別銀行機構辦理現金業務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現停辦現金業務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幣整潔度、小面額人民幣服務等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新苗頭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妥善解決。
記者注意到,人民銀行近年來加大了對拒收現金行為的處罰力度。2021年,人民銀行分兩次依法對21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5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
央行表示,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注意到以下兩類情況,提醒社會公眾關注:一是拒收殘缺污損人民幣、角幣、硬幣等行為屬于商家服務意識或服務水平不足,不應定義為拒收現金違法行為;二是一些新業態、新交易模式的行業、商家應注意保留現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眾的支付方式選擇權。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