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記者尹訓銀)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出臺《價格行為行政指導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這是山東省市場監管系統內首次出臺服務型的價格監管工作規范。
《規范》立足關口前移,著力事先預防,強化事前監管意識,增強服務型執法觀念。《規范》共14條,內容涵蓋了政策指引、提示提醒、行政約談、行政建議、示范引領等全方位全過程服務,對開展價格行政指導的條件、措施、方法、方式等內容作了清晰明確的規定。
據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規范價格行為是市場監管的基礎性工作,不當的價格行為往往表現多樣、行為隱蔽,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為監管增加了難度。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價格行政指導服務,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創新舉措,能夠準確引導經營者自覺遵守價格法律和政策規定,降低企業價格違法成本,增強市場競爭活力,為企業以及地方經濟良性發展,創造友好的營商環境。
此次出臺的《規范》是青島市市場監管局著力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務型執法、監管水平,深入推進市委“作風能力提升年”的創新舉措。《規范》施行后,將為市場監管人員在價格監管中怎么服務、如何指導提出可行方案,為切實提高青島市價格監管服務水平、指導能力和監管效能提供有力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