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記者黃劼)因生產標注虛假標簽,生產未經注冊的化妝品,廣州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6月27日被廣州市場監管部門罰沒款共計43.6萬元。
廣州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產化妝品的民營企業,2022年1月17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發現該公司生產的化妝品中有標注虛假標簽,以及部分未經注冊的化妝品,執法人員當日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明,廣州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生產了棕色、黑色、黃色、紫色和紅色的 “紅鑫龍染發膏”化妝品27214盒,均標注虛假標簽,其中棕色“紅鑫龍染發膏”是未經注冊的特殊化妝品。 該公司生產銷售這批化妝品的違法所得為48025.44元 。
執法人員將該批化妝品樣品送到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和廣州市藥品檢驗所進行抽樣檢驗,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產品。該公司對檢驗報告中產品抽樣的真實性、檢驗依據、檢驗結論無異議,不申請復檢。收到抽檢報告后,廣州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立即對不合格產品采取召回措施,但由于出貨已有一段時間,經銷商已通過零售方式售完,召回數量為零。
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認定廣州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標注虛假標簽和未經注冊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和第十七條相關規定。6月27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廣州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沒收該公司生產銷售涉案產品的違法所得48025.44元,同時對生產標注虛假標簽和未經注冊化妝品的行為罰款38.8萬元,共計罰沒款436025.4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