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農產品貼上綠色食品證明商標,就能抬高銷售價格。近期,上海有商販盯上了這門生意,并形成了產、儲、銷一條龍鏈條,貼上虛假的綠色食品商標,30元一斤的草莓漲到了50元一斤。8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一起未經授權私自印制綠色食品證明商標牟利案。(據8月11日上游新聞報道)
綠色食品是農業農村部于1990年制定推行的優質農產品質量認證標準;綠色食品是指產自優良環境,按照規定的技術規范生產、實行全程質量控制,產品安全、優質,并使用專用標志的食用農產品及加工品。
然而,一些不法商販借人們追求健康的心理,在未經農業農村部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授權許可之下,私刻模具非法印制假冒綠色食品證明商標,并將假冒商標貼附于自行生產或低價收購的草莓、葡萄、大米等普通農產品外包裝上,由此虛增農產品質量等級,再以高于普通農產品50%以上的價格對外銷售。這些假冒偽劣綠色食品的存在,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不讓假冒偽劣綠色食品大行其道,有關部門要加強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相關企業的違規行為,對不符合《綠色食品產品適用標準目錄》《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有關規定進行生產的違規食品堅決予以查處,對各類假冒綠色食品的生產經銷行為依法嚴格處罰,保障食品安全。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協作,加強綠色食品生產的源頭監管和市場監管,開展經常性綠色食品抽樣檢查,不定期進行風險監測,建立和公開綠色食品誠信檔案和目錄,并向社會公示,加大信息透明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要厘清認證機構的責任,一旦發現其把關不嚴、縱容造假,也要讓其付出代價,甚至取消其認證資格,倒逼認證機構當好源頭“守門人”。
企業商家要建立健全綠色食品生產、檢測和銷售機制,規范綠色食品的用標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多形式、多渠道普及綠色食品知識,幫助廣大消費者正確識別綠色食品,提高綠色食品大眾知曉率,讓虛假綠色食品在市場上無立足之地。(潘鐸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