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9月5日,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通報咸蟹黃酥、蘭花豆2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廈門市鷺林食品有限公司、廈門市鑫常旺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已按規定暫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發布召回公告,并進行整改。
經檢驗,廈門市鷺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咸蟹黃酥(規格:200克/包 批號:20211101),標簽項目不合格。6月23日,同安區新民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該公司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告知其應依法采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經調查,該公司生產此批次咸蟹黃酥產品共607包,已銷售600包。該企業已按規定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于6月24日啟動召回,向新民市場監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召回截止日期8月4日,共召回0包。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品控人員在審核標簽時,對標簽的各種國家標準未認真研究和核對;包裝袋采購進倉時,品控除了對包裝袋常規檢查以外,未對包裝袋文字進行檢查確認。
針對上述情況,廈門市鷺林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整改:規范產品標簽審核流程,凡需更改或者新產品的產品標簽,品控部門都要嚴格依照國際認真審核。包裝袋采購進倉時,除了對包裝袋的常規檢查以外,再對標簽審核一遍,防止再次發生此事件。重新審計包裝袋,包裝袋已送檢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
廈門市鑫常旺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蘭花豆(規格:142克/袋 批號:20220520),酸價(以脂肪計)項目不合格。7月4日,同安區新民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該公司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經查,該公司生產此批次蘭花豆產品共生產1601袋,已銷售1600袋。該企業已按規定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于7月5日啟動召回,向新民市場監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召回截止日期8月1日,共召回412袋。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供應商在生產過程中沒有及時控制好食用油的極性組分值,造成生產用油酸價過高,又沒有及時更換用油,最終造成產品酸價超標;原料的保存不當,存儲溫度過高;公司未對采購的原料進行入庫的感官、理化的驗收,導致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料。
針對上述情況,廈門市鑫常旺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整改:更換原料供應商,并對新廠家的資質、生產環境、出廠檢驗報告進行跟蹤查驗。同時加強對供應商的原料質量把控,公司品管人員加強對原料的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