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記者王文郁)11月1日是《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0號)(以下簡稱《規定》)施行首日,遼寧省本溪市市場監管局積極行動,組織全市特殊食品生產企業順利完成了基于《規定》要求的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推進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工作落地、落實、落細。
據了解,《規定》針對食品企業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方面存在的職責不清、管控不嚴、流于形式等問題,緊緊圍繞企業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機制的科學建立和有效落實,抓住食品安全總監這個關鍵人,進一步推動企業將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本溪市市場監管局在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特食處的幫助指導下,要求轄區內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在實際工作中把握好建立健全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體系這一關鍵,做好建制度、配人員、明職責、強機制、建檔案、強考核,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要認真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并建好“每日檢查記錄、每周排查治理報告、每月調度會議紀要”3本臺賬。
在《規定》實施的第一天,本溪市7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按要求對本企業進行了全面“日管控”檢查。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上報的“日管控”記錄進行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指導相關企業及時改正、完善管控措施。
本溪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規定》要求加大宣傳培訓和督導檢查力度,把能否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和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嚴格規范特殊食品企業生產行為,提升防控食品安全風險能力,確保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