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1月1日起,市場監管總局第60號令《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為了確保《規定》推動到位、落地見效,日前,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出臺了《關于加大力度推動食品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通知》(閩市監辦〔2022〕140號),要求福建各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推動食品企業健全責任體系,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加大推進力度,加快動員部署。福建各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工作部署,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扎實有力推進工作有序開展。著力解決企業未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職責任務不清晰、安全管控不到位等情況導致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組織培訓宣傳,強化指導落實。各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通過線上或線下推進會、培訓宣貫會、新聞媒體等解讀《規定》內容,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要求。指導和支持相關食品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規定》的宣傳普及,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敦促食品經營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規章制度,并細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的職責分工。
開展走訪調研,盡快摸清底數。各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快進度,對轄區食品經營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開展摸底排查,迅速摸清主體底數,建立精準管理臺賬,為工作持續推進奠定基礎,推動《規定》落地見效。
加強監督檢查,督促責任落實。各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將食品經營企業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和企業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加強督促指導,上下聯動齊力推進工作落實。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全省食品經營企業要嚴格對標《規定》要求,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真組織學習《規定》內容,抓住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和安全員“三類關鍵人”,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三項重點事”,抓實記錄、報告、紀要“三本工作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全面履行《規定》具體要求,確保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要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所有食品經營企業必須依法配備食品安全員;《規定》明確必須配備食品安全總監的,一律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鼓勵其他具備條件的企業也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其中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原則上要配備食品安全總監;要明確食品安全職責任務,企業要制定《食品安全總監職責》《食品安全員守則》,明確職責任務。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對本企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依法開展工作;要建立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機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落實自查要求,防范化解風險隱患;要強化責任落實保障措施,企業要制定清單管理、培訓考核、保障激勵等措施,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提供相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