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湯唯華 陳紅生 記者薛慶元)為營造公平有序的網絡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確保全市網絡交易行為規范,江蘇省鎮江市市場監管局、市消費者協會近日聯合向全體網絡平臺經營者發出倡議,規范“雙11”網絡集中促銷期間網絡交易行為。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把好平臺準入關,落實審查核驗義務,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理和服務,確保經營者主體信息真實有效。引導平臺內經營者“亮照、亮證”,督促其依法履行主體資質等信息公示義務,規范有序開展促銷活動。
嚴格規范價格行為。嚴格落實《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加強價格自律。禁止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參與價格促銷活動。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理,抵制價格欺詐、哄抬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對促銷信息進行公示,事先公示網絡集中促銷的期限、方式和規則,規范訂(定)金、優惠券的使用方法等信息,不玩“促銷套路”,促銷規則簡單明了。不通過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提高成交量或成交額。不通過排除、限制競爭等方式開展促銷活動,不強制入駐商戶“二選一”。
嚴格廣告發布審核。加大平臺內部廣告審核力度,不借重大活動進行商業營銷炒作,杜絕虛假宣傳、低俗廣告。廣告不作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公示平臺及平臺內食品經營者身份信息,杜絕銷售過期食品、含金銀箔粉食品、食品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為。把好外賣等食品入網經營關,嚴厲查處無實體店鋪、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經營許可或備案憑證的“三無”食品,保障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嚴格履行法定義務。全面、真實、準確、及時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不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使用格式條款、通知、聲明等,不規定單方享有最終解釋權、免除或部分免除應當承擔的修理、更換、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等責任。嚴格遵守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對消費者的合理訴求迅速響應,積極處置。針對疫情期間的特殊情況,做好物流保障應急預案,完善內部審查機制,妥善處理好因疫情造成的物流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