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記者李洪濤)11月10日,記者從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獲悉,今年5月起,吉林省消費者協會聯合全省各級消協組織開展了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點評活動。11月3日,吉林省消協召開點評約談會,約談了健身服務領域8家經營者。

點評約談會現場。李洪濤攝
點評約談會上,吉林省消費者協會通報了點評活動中發現的問題:一是通過預付式消費形式簽訂的服務協議中責任和義務約定不清,注意事項不明確;二是銷售人員責任意識不強,為了個人利益,做出無限承諾,甚至私下交易;三是經營者以場所變更、停業裝修、教練離職等為由“攜款蒸發”。在合同條款內容設定上,主要涉及“會館有權更換私人教練”“會員卡一經售出不接受退款退卡”“違約金扣除比例過高”等7個方面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內容。
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周文軍針對經營者存在的侵權行為提出整改意見:經營者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存在不公平格式條款的,消費者協會將督促經營者及時改正;督促經營者改正不公平格式合同條款,提升服務質量,對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商家給予曝光;對拒不履行責任義務的經營者,吉林省消協將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必要時,通過提起公益訴訟,要求經營者停止侵權行為。
目前,吉林省消費者協會正在動員社會力量加大監督力度,督促經營者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引導經營者提升服務理念,倡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提振消費者的消費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