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大促期間,不少人都開啟了“買買買”模式。日前,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和企業合法權益,著力營造良好的網絡購物消費環境,公安部公布了10起依法嚴厲打擊網上侵權假冒犯罪典型案例,并提示廣大消費者增強法治意識和防范意識。(據11月15日法治網報道)
近年來,直播帶貨等網絡消費新業態、新模式興起,拓寬了消費者的購物渠道,提升了人們的生活便捷度,但同時也出現了虛假宣傳、假冒偽劣商品頻現等問題。
近年來,隨著直播帶貨的興起,豐富的選品、沉浸式的消費體驗,給廣大消費者帶來了全新的購物感受。不過,與直播帶貨異軍突起相伴的還有直播間主播頻頻因虛假宣傳等問題“翻車”。實際上,多數直播間以低價為賣點吸引消費者,一部分消費者進入直播間也是為了“圖便宜”,這就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創造了便利條件。然而,由于直播帶貨的特殊性,消費者往往面臨取證難、維權難等問題。同時,由于消費者維權成本高,很多消費者只能選擇不了了之。這既損害了網絡直播行業的整體形象和聲譽,更侵害了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去年5月實施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不得營銷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為規范直播帶貨,監管部門頻頻出手,出臺了多項管理措施,對這一新興業態加以整頓和規范。
不能讓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和懲治力度,加強協作,緊盯消費者問題反映集中的“網紅”“直播間”等,對癥下藥,重拳出擊,對違法犯法案例堅決“零容忍”,嚴厲打擊直播帶貨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打源頭、端窩點、斷鏈條、追流向,強化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破案攻堅,有效治理侵權假冒問題,維護消費者和企業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除此之外,還需要各平臺強化自我管理、壓實各項責任,企業和商家提升誠信守法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嚴把產品商品質量關,規范直播行為,維護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誠然,流量疊加,為帶貨主播、直播平臺和生產企業帶來了利益,但必須明白的是,只有優質的產品服務,才能帶來直播經濟持續向好,才能為帶貨主播、直播平臺和生產企業贏得信任和口碑。讓消費者安心、安全購物,強化產品和服務品質,提升消費體驗,直播行業才能穩健發展,更好地助力消費持續升級,激發消費活力。(潘鐸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