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1月15日,福建省知識產權局發文要求福建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依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總局的相關通知,組織開展商標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并就落實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提出具體實施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福建省知識產權局要求,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專項整治行動與推動商標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結合起來,加強組織調度,強化工作保障,確保專項整治任務取得實效。要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和主流媒體,進一步加大對《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中涉及商標代理規范條文的宣傳力度,尤其是要大力學習宣傳將于2022年12月1日開始施行的《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將法律法規的規范性要求與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有機結合,提升專項整治的影響力和震懾力。
福建各地要以案件查辦為突破口,著重了解近年來被查處的代理機構處罰的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到位的代理機構,以及多次違法開展代理業務、公眾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形成震懾;要綜合運用商標、廣告、反不正當競爭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推進商標代理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構筑市場監管部門綜合執法優勢,形成打擊違法商標代理行為的合力。
福建各地要從宣傳教育、日常檢查、線索摸排、案件查辦、部門協作、區域協作等方面入手,挖掘、分析帶有普遍性和規律性的違法線索和違法行為,形成可供借鑒的典型經驗和做法,以此探索建立商標代理行業長效監管機制,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建設,為創新創業和推動經濟回穩向上提供更加優質的知識產權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