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李青山)近日,記者從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管局獲悉,今年以來,佛山全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檢查力量在疫情防控和節假日期間對全市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各藥店等經營主體開展價格巡查和檢查,重點加強佛山市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資和糧油肉菜禽蛋奶等生活物資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串通漲價等價格行為監管,價格類案件共罰沒255.6492萬元。
為進一步做好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防疫物資和群眾生活物資價格秩序穩定,佛山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防疫物資和生活物資等銷售價格行為提醒告誡:
各經營者應當加強價格自律,嚴格遵守《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配合政府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各經營者要做好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字跡清晰、價簽價目齊全,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價外加價、捆綁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各相關經營者要遵守法律規定,嚴禁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利用疫情防控之機大幅度提高商品價格。嚴禁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
對借疫情防控之機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囤積居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廣大消費者可撥打監督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處罰。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表示,下一步,佛山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價格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希望各相關經營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嚴格遵守相關價格法律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