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近期,部分貸款中介以“房貸”轉為“經營貸”有“利率低”“期限長”“放款快”等好處為由,誘導購房客戶借過橋資金提前結清房貸,再到銀行辦理“經營貸”歸還過橋資金,從中謀取高額中介服務費用、資金過橋費用等,甚至涉及非法套取貸款資金和不當使用個人信息,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11月22日,中國銀保監會廈門監管局發布風險提示,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警惕貸款中介誘導,認清違規轉貸背后隱藏的5種風險。
騙取貸款的法律風險。經營貸是指銀行向擁有個體工商戶或小微企業等經營實體發放的經營性用途的貸款,主要用于滿足個體工商戶或小微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銀行須對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會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個體工商戶、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借款人負有如實提供貸款申請資料的義務,沒有真實經營背景的消費者如果偽造經營資料、經營流水,將涉嫌以欺騙手段獲取銀行貸款,情節嚴重的,將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規用貸的違約風險。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貸款,貸款應專款專用。經營用途貸款等信貸資金不得違規用于購房、結清房款、償還其他渠道墊付的房款。如果消費者挪用貸款,一旦銀行跟蹤檢查和監控發現,將會采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消費者也將承擔違約責任。
貸款存續的續貸風險。所謂的中長期經營貸只是額度授信,銀行通常需定期審核以確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資金收支規律相匹配,真正用于經營。只有審核合格的借款人才能續貸,且續貸后利率也有變化的可能,借款人若無穩定的現金流支撐,可能面臨較大的違約風險。
轉貸過程中的財務風險。部分貸款中介打著銀行旗號,以低息為誘餌欺騙誤導消費者將還貸周期長達二三十年的按揭貸款結清,重新申請貸款期限較短的經營用途貸款的過程中,誘導或強制消費者向其借用過橋資金、收取高額過橋資金費用、中介服務費用等,消費者綜合成本實際可能超過銀行房貸利率,知情權和選擇權受到侵害。
個人信息使用不當和泄露風險。部分貸款中介獲取消費者貸款信息等個人信息后,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向他人泄露、出售謀取非法利益,甚至誘導消費者貸款后騙走其貸款,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