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銀川訊(馬欣 記者徐文智)為確保食鹽質量安全,防范不合格食鹽流入群眾餐桌,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食鹽質量安全檢查專項行動。
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將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早市、城鄉結合部作為重點區域,重點檢查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鹽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戶,生產經營摻假摻雜、混有異物的食鹽的經營戶,銷售散裝食鹽的零售單位或采購、貯存、使用散裝食鹽的餐飲服務提供者,生產經營無標簽或者標簽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食鹽的經營戶,加碘食鹽標簽未標明碘含量或未加碘食鹽的標簽未在顯著位置標注“未加碘”字樣的經營戶以及存在《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禁止的其他行為的經營戶。
截至目前,檢查食鹽批發、零售單位1899家次,檢查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用鹽45家(次),檢查餐飲服務單位用鹽1221家(次),未發現未經許可售賣無碘鹽和低碘鹽的行為。執法人員現場快速檢驗食用碘鹽,均符合寧夏現行的食用鹽碘含量標準30mg/kg(波動范圍21—39mg/kg)的規定。
下一步,石嘴山市市場監管局將在勤檢查、嚴打擊的基礎上,深入開展食用碘鹽預防碘缺乏病的宣傳教育,并融入碘鹽宣傳、《食鹽專營辦法》等法規宣傳,進一步提高經營者、群眾的知曉率和碘鹽知識的普及率,確保食鹽市場安全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