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太原訊(記者馮鐵飛)為進一步規范山西省旅游市場經營秩序,提升游客消費體驗,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4月26日,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旅廳和山西省消費者協會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旅游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文旅局要加強旅游市場價格監測,重點關注民宿、酒店客房、餐飲服務線上線下價格動態,對不合理價格上漲行為要綜合運用行政約談、提醒告誡、簽訂價格承諾書等手段,指導經營者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定價,對經營者哄抬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行為進行查處;對在預訂客房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加價轉售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按旅游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未經許可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虛假宣傳、強迫購物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對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維護良好的旅游市場秩序。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依法處置消費投訴。充分發揮12315平臺在線消費糾紛解決機制作用,積極引導消費者與經營者及時在線處理投訴、和解消費糾紛。持續加大經營者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承諾踐諾力度,壓實經營者消費維權主體責任。各級消協組織要進一步提升履職能力,廣泛開展誠信經營承諾踐諾倡議活動,及時解決投訴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提出,各旅游、酒店、餐飲行業經營者要加強行業自律,提升服務質量,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依法合規經營,為游客營造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環境,不斷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大對民宿監管力度,充分發揮部門協同聯動作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平臺責任和經營者主體責任,對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打造市場規范、競爭有序、規則公平、群眾滿意的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