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記者黃劼)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的“御景綠洲花園”開發商在銷售該樓盤時,對附近的三個樓盤進行不準確的對比,誤導了消費者對其他樓盤的購房意愿,近日,該樓盤開發商從化國泰天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商業詆毀被廣州市從化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0萬元。
位于廣州市從化區江埔街禾倉村的“御景綠洲花園”是從化國泰天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一個正在銷售的樓盤。2022年9月23日,廣州市從化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該樓盤進行檢查時發現,在樓盤銷售大廳設置有一塊宣傳布,名為“好地段+快交通+全配套 御景綠洲花園為幸福“家”溫”,區域圖上標記了“御景綠洲花園”和“碧桂園鉑悅府”“和府花園”“溪境花園”這3個樓盤的相對位置,并將“御景綠洲花園”與其他3個樓盤在項目設計、景觀環境和配套設施等方面進行比較,顯示“御景綠洲花園”全面占優。
從化國泰天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這3個樓盤項目的開發商均為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廣州市從化區各自開發建設商品房樓盤,雙方之間存在著競爭關系。2022年10月17日,廣州市從化區市場監管局對從化國泰天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執法人員認為,“御景綠洲花園”的開發商在對比宣傳中存在不公正、不準確、不全面地陳述客觀事實的行為,分別損害了競爭對手“碧桂園鉑悅府”“和府花園”“溪境花園”項目開發商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容易誤導消費者對這3個樓盤項目的購房意愿,間接對這3個樓盤項目造成不良的負面影響,涉嫌在經營過程中傳播相關誤導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業聲譽。
記者了解到,“御景綠洲花園”項目的對比宣傳中,對附近3個樓盤在“項目設計、景觀環境和配套設施”進行了不準確的對比,缺乏事實依據,均為主觀判斷。
在“項目設計”方面,“御景綠洲花園”開發商將“碧桂園鉑悅府”描述為“小區體量小,單體樓 社區分散” ,將“和府花園”描述為“凹凸設計,社區開發周期長,施工噪音大”,將“溪境花園”描述為“社區開發周期長,施工噪音大,樓棟密度較大,交通不便捷”,將自己描述為“匠心十年,醇熟大盤 自成一體,居住氛圍濃郁 ”。
在“景觀環境”方面,“御景綠洲花園”開發商將“碧桂園鉑悅府”描述為“沒有社區園林,道路學校噪音大 舒適度較低”,將“保利和府”描述為“園林花園小,樓間距密度高,老城區周邊道路狹小擁堵,區外道路民宅多,居住環境吵鬧”,將“溪境花園”描述為“周邊多為綠地、農田,環境雜亂”,將自己描述為“一線河景,直居宜住,離塵不離城,繁華靜謠兼得”。
在“配套設施”方面,“御景綠洲花園”開發商將“和府花園”描述成“生活商圈不集中”,將“溪境花園”描述成“郊區配套生活商圈不集中”,將自己描述成為“1公里醇熟商圈,享生活便利”。
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修正)》第二十三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一條規定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2023年5月1日, 廣州市從化區市場監管局做出對從化國泰天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行政處罰,責令停止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罰款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