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先后公布今年4月份行政處罰信息,福建華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銀行及相關責任人涉嫌違法違規,受到警告、罰款處罰。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涉及3家銀行機構。時任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助理陳偉平因對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商戶實名制落實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4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依法決定對陳偉平予以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巖分行因涉嫌違反金融統計業務管理規定,4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中心支行依法決定對該分行處以20萬元罰款;福建南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違反支付結算業務管理規定,4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南平市中心支行依法決定對該農商行予以警告,并處2萬元罰款。
5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經查,福建華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權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違法違規事實。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依據《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決定對福建華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計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林安麟給予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