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實落細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新形勢下促進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激勵措施》,8月7日,福建省文旅廳印發《關于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的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供需兩端發力,出臺10項舉措,推進全領域、全行業、全要素的文旅深度融合發展,進一步提升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消費質量水平,推動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
《措施》適應文旅消費市場新變化、新趨勢,著眼供給側,突出福建味,著力豐富文旅產品供給;著眼需求側,突出加速度,著力推動文旅市場振興發展;著眼服務質量,突出滿意度,著力提升福建旅游品牌形象;著眼科技含量,突出數字化,著力促進文旅產業智能化發展。
《措施》提出,拓展文旅消費新空間,舉辦文旅促消費活動,豐富文旅產品有效供給。圍繞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打響“海絲起點清新福建”品牌,建設環武夷山、泰寧丹霞、福建土樓、鼓浪嶼、泉州古城等5個世界遺產地文旅集聚區,拓展紅色文化、綠色休閑、藍色海絲等3條旅游帶,建設沿福建濱海風景道、沿武夷山國家森林步道、沿戴云山森林步道、沿綠道等文旅線路和產品。
《措施》強調,支持全省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走前頭,舉辦文旅促消費活動,創新文旅消費場景,豐富文旅消費業態。支持開通“清新福建”旅游專列,對區域協同舉辦的文旅促消費活動,符合要求的安排省級文旅專項資金予以支持。
《措施》要求,深化文旅融合發展,優化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提升文化場館消費功能,鼓勵創排精品旅游演藝。持續開展送文化下鄉活動,創新舉辦福建音樂舞蹈節、百姓大舞臺等文化惠民活動。推動夜間經濟繁榮發展,加快對傳統商圈改造提升,挖掘特色美食,策劃精品夜游,延伸文旅消費鏈條。加大對戲劇節、音樂節、藝術節等文旅活動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將其納入財政補貼和鼓勵消費范疇。引導演出場所和公共文化場館進行功能性改造和創意性提升,打造集圖書閱讀、輕食餐飲、展示展覽、文創售賣等于一體的公共文化新型空間。引導各地利用歷史文化遺址、工業遺址等資源培育沉浸式旅游演藝產品。鼓勵各地把演唱會門票與景區、飯店等聯動銷售,推出專屬優惠活動。
《措施》提出,文旅產業賦能鄉村振興,擴大鄉村文旅消費規模,引導金融支持文旅消費,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提升文旅消費服務品質。開展文旅特派員試點工作,支持文旅企業等與試點村結對幫扶,助力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支持增創10個全域生態旅游小鎮、20個省級金牌旅游村。落實“百城百區”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費行動,支持各地聯合銀行、平臺、商家等發放文旅消費券。鼓勵帶薪休假與傳統節日、特色活動相結合,開展省內休閑度假。鼓勵各級工會充分利用自身文化和旅游資源,組織開展勞模和一線職工療休養、春秋游等活動。打造福建數字文旅綜合平臺,拓展優化“暢游八閩”APP服務功能。支持各地開展交通樞紐與景區的無縫接駁服務。加強文旅市場信用監管,落實“放心游福建”服務承諾,讓游客來得方便、游得舒適、回得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