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在生產的香煙包裝盒內,設置掃二維碼抽獎環節。消費者通過掃描二維碼可以抽取兩重獎品,一是蠻實在的現金紅包,二是集字抽大獎,平板電腦、手表等獎品不可謂不“豐盛”。(據9月12日《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1984年中央電視臺第二屆春節晚會,馬季表演的相聲《宇宙牌香煙》成為了經典之作,集齊一百單八將水滸英雄卡片的“創意”點子,至今讓人忍俊不禁。如今,吉林煙草工業公司的抽獎促銷,雖然披上了二維碼的“新馬甲”,但集字促銷的老戲碼依然如舊。
擴內需促消費,促的是服務消費、大宗消費、新興消費、農村消費等消費領域內的綠色健康內容,以及科技含量足的新形式。擴需求引領供給側結構性的提質升級,是信息科學、新材料、高新制造等新興產業質量的進一步提升,以及傳統產業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吉林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所謂的“數字化”改造,也許在廠房內有制造設備與生產管理的信息化、高端化、智能化,不過,消費者肉眼可見的信息化卻是該公司利用新技術手段開展的二維碼營銷。令人咋舌的是,兩重獎勵的“狠活”,讓二維碼與傳統的宇宙牌香煙套路高度相似。顯然,這種供給側服務質量的提升,與國家擴內需促消費的宏觀要求,其實質內容與目標要求大相徑庭。
從程序來講,吉林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促銷活動,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抑或是抽獎和降價優惠,都需要事前獲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不知如此的促銷活動,有關部門是否完全知情,是否真正獲得批準。筆者想,這一點應該還有待澄清。另外,抽獎規則是否完整清晰,抽獎比例、領獎途徑與渠道,是否明白告知消費者,也需要引起注意。假如吉林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集字獲獎的比例是20%,那么,50盒香煙才有可能集齊10個規定文字。以10盒香煙的購買量,引導消費者至少購買5條香煙,企業的促銷目的無疑達到了。不過,面對這樣的促銷活動,經營者是否應該自查一下相關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有主管部門的批文。筆者希望這樣的套路營銷,大概率是企業的“單干”行為。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于煙草行業的規范是具體而鮮明的。公開宣傳廣告與政策明顯不符,在提倡健康綠色消費的氛圍中,企業可以把抽煙購煙的選擇權交到消費者手中,不鼓勵不引導不宣傳。如此對照,吉林煙草工業公司的促銷做法有些“越線”了。披著二維碼“新馬甲”的宇宙牌香煙促銷套路,當休矣。(徐文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