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孫浩 記者朱海)11月7日,記者從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結合市場監管職能和江西實際,日前出臺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25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以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新創造活力。
據悉,這次出臺的《措施》共25條,概括起來是“1+3+5”,即圍繞“結合市場監管職能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新創造活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這1個總目標,突出“高標準、勇創新、重落實”3個鮮明特點,提出了“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5個方面政策措施。
《措施》突出“勇創新”。結合江西省委省政府、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要求,根據江西實際提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如第3條,在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基礎上,創新建立依法實施免罰與加強法治教育同步推進機制,落實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第10條,結合市場監管總局正在開展的企業信用同盟創建工作,提出探索推動成立地方性企業信用促進會(協會),在鷹潭市開展銅產業企業信用服務促進會試點;第15條,明確要求推動修訂《江西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縱深推進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
《措施》強調“重落實”。為了讓措施真正落在“實處”,讓基層和經營主體看得懂、能解讀、會執行,確保此次出臺的25條措施好操作、能落地、真見效,《措施》明確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與實施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改革工程”有機結合起來,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調度,制定和細化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工作目標和時間進度安排,推動各項措施盡快落地。同時,通過各種形式廣泛開展解讀,向社會公眾展示市場監管部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堅定決心,營造親商愛商護商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提升民營企業謀發展、謀改革、謀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