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記者朱海)11月23日,記者從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正采取切實措施,規范食品經營者對臨近保質期食品(以下簡稱臨期食品)的經營管理,推進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實落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防止食品浪費。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指出,食品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加強對臨期食品的管理,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在采購食品時,應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加強日常檢查和質控管理,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對于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一方面,要分類管理,作出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不得采用遮蓋、模糊、極端縮微字號等方式隱瞞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另一方面,要規范促銷行為,做到明碼標價,防止出現捆綁銷售、強制消費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同時,加強臨期食品處置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盡最大努力減少食品浪費。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強調,大中型商場超市和有條件的其他食品經營者,應當設置臨期食品專區或專柜,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或“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柜”字樣。設置專區或專柜應根據食品特性,并區分散裝食品與預包裝食品。未設置臨期食品銷售專區或專柜的,待售的臨期食品上應有統一的“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食品經營批發商則應及時掌握供貨營銷動態,做到合理配送、有效調劑、多方促銷,盡可能減少臨期食品。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地加強監督檢查,提高食品經營者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規范管理意識,堅決守住食品安全底線。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引導和動員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社會監督,營造社會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