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聶國春)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北京監管局批復同意華夏銀行收購北京大興華夏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承接其全部資產負債、權利義務并設立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莊路支行及北京龐各莊支行。這是今年以來首個股份行獲批吸收合并旗下村鎮銀行并將其轉設為支行。
“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是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的重點領域風險之一。中小銀行兼并重組是推進金融業防風險的重要一環。”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內蒙古銀行研究發展部總經理楊海平認為,從加快農信社改革到村鎮銀行轉支行,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工作正在提速。
多家村鎮銀行“村轉支”
華夏銀行是北京大興華夏村鎮銀行的發起人之一。根據北京金融監管局的批復,監管部門同意華夏銀行受讓北京亦莊國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大興華夏村鎮銀行10%股權、受讓北京生物醫藥產業基地發展有限公司持有該村鎮銀行10%股權。受讓股份后,華夏銀行合計持該村鎮銀行100%股權。
同時,監管部門表示,同意華夏銀行收購上述村鎮銀行,承接其全部資產負債、權利義務并設立華夏銀行北京康莊路支行及北京龐各莊支行。華夏銀行應督促北京大興華夏村鎮銀行按規定辦理法人機構解散等相關事宜,做好機構、業務、系統、人員等交接工作,在2家支行籌建工作結束后,向北京金融監管局申請核準開業。
記者注意到,在大興華夏村鎮銀行“村轉支”之前,已有多家村鎮銀行被發起行吸收合并后改建為下屬支行。
今年4月,原遼寧銀保監局批復同意千山金泉村鎮銀行因合并而解散,其全部業務、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其他各項權利義務由鞍山銀行承繼,并同意設立鞍山銀行金泉支行。原云南銀保監局同意昭通昭陽富滇村鎮銀行解散,其全部業務、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其他各項權利義務等均由富滇銀行承繼,并同意設立富滇銀行昭通鳳凰支行等7家支行。今年1月,原黑龍江銀保監局批復同意哈爾濱銀行收購延壽融興村鎮銀行和巴彥融興村鎮銀行,并改建為哈爾濱銀行的分支機構。
據了解,上述村鎮銀行被解散,主要在于其風險較高,亟待化解風險。以大興華夏村鎮銀行為例,今年上半年,該村鎮銀行營收為968.85萬元,凈利潤僅為7.05萬元,分別較2022年同期減少28.34%和86.77%。截至今年6月末,該行資產總額為6.63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42.23%;貸款總額同比減少40.12%至4.03億元;存款總額同比減少16.34%至4.96億元。
冠苕咨詢創始人周毅欽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村改支”一般由主發起行進行吸收合并,是一種比較簡單的風險化解方式,其優點在于企業文化和管理模式比較接近,未來村鎮銀行轉化為分支機構后業務融入、角色轉換也會比較快,經營成本可有效降低。而且,如果主發起行在村鎮銀行所在地沒有其他分支機構,相當于多了一張異地經營的業務牌照,也利于新的業務拓展。不過,“村改支”也需要主發起行自身經營健康、業務持續性良好,有余力、有能力參與村鎮銀行的風險化解。
兼并重組駛入快車道
除了“村轉支”,遼寧、四川、新疆等多個省區也先后通過新設省級城商行和農商行等,推進轄內中小金融機構的合并重組,以改革化解風險。
新疆銀行日前在官網發布消息稱,為有效防范化解風險,新疆銀行、庫爾勒銀行股東大會近期已先后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新疆銀行吸收合并庫爾勒銀行方案》。相關工作完成后,區內城商行數量將減少至4家。
在新疆銀行之前,四川銀行、山西銀行、遼沈銀行、中原銀行等城商行均采取了合并重組的方式改革化險。其中,四川銀行是在原攀枝花市商業銀行與原涼山州商業銀行的基礎上,以新設合并的方式成立;山西銀行是以原大同銀行、長治銀行、晉城銀行、晉中銀行和陽泉市商業銀行為基礎,采用合并重組的方式成立;遼沈銀行是由遼寧金控等8家國資股東共同發起設立,成立后吸收合并了原遼陽銀行和營口沿海銀行;中原銀行則是在本行基礎上,吸收合并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成立。
在談到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工作時,金融監管總局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工作相關負責人10月下旬表示,要堅持分類指導、“一省一策”原則,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推動地方黨委政府制定實施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方案,協同做好風險化解工作。
據介紹,監管部門持續推進農信社管理體制改革,批準籌建山西、河南農商聯合銀行,加快推動重點地區風險化解,批準遼寧農商行開業。
通過持續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步推動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和風險化解,我國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央行11月13日發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第二季度全國近4000家商業銀行中,絕大部分銀行處在安全邊界內;高風險銀行數量僅300余家,高風險機構較2019年峰值時壓降近半,資產占全部銀行資產的比例不到2%。
健全早期風險糾正機制
日前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
該如何健全早期風險糾正機制?在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看來,當前,我國已建立銀行風險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從而將問題機構的識別和處置由此前的“治已病”前置到“防未病”階段。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指出了中小金融機構的業務定位是“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因此,未來中小金融機構的主要任務或體現在堅守本地特色化經營和逐步出清風險。
楊海平認為,盡管目前高風險中小機構數量有所下降,但風險是動態的,不可須臾放松,降低增量風險可能性也是守住風險底線的必要措施。目前來看,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仍最有可能成為風險傳染的突破點或者重要環節。這也意味著下一步圍繞中小金融機構的監管力度、風險早糾力度和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的處置力度會加大。
“鑒于前一階段發生的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多與準入管理和監管不到位有關,在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存量風險的同時,也要嚴格中小金融機構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楊海平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