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聶國春)金融監管總局于12月15日正式發布《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分為總則、機構管理、公司治理、經營規則、監督管理、附則共6章,明確養老保險公司應當走專業化發展道路,創新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需求。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養老保險公司管理的是老百姓的“養老錢”,應當始終堅守穩健經營、規范管理,切實做好風險防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辦法》彌補了養老保險公司缺乏專門監管規定的制度短板,有利于增強養老保險公司監管針對性、有效性,進一步推動養老保險機構聚焦主業,更好地參與和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
業務范圍調整
據了解,自2004年首家養老保險公司成立以來,目前國內養老保險公司數量已經達到10家,分別為平安養老、太平養老、國壽養老、泰康養老、長江養老、大家養老、新華養老、人保養老、恒安標準養老和國民養老。由于成立時間跨度大,不同養老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也不盡相同。一些養老保險公司既能做保險業務,也能做年金管理類業務,還能做保險資管業務,也有一些公司側重于短期理財特性的養老保障管理產品業務。
《辦法》規定,養老保險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類型業務:具有養老屬性的年金保險、人壽保險,長期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商業養老金;養老基金管理;保險資金運用;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記者注意到,與征求意見稿相比,《辦法》將養老險經營范圍中的“健康保險”的表述修改為“長期健康保險”。這意味著未來養老保險公司只能經營長期健康險,不能經營短期健康險業務。
這也與近年來的監管方向一致。2021年12月,原銀保監會印發《關于規范和促進養老保險機構發展的通知》,明確養老保險機構的發展方向——應當堅持專業性養老保險經營機構的發展定位,聚焦商業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基金管理、養老保障管理等具備養老屬性的業務領域,積極參與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建設,著力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成為推動養老金融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
下架短期健康險
養老保險公司的短期健康險產品究竟有多少?12月18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登錄中國保險業協會人身保險產品信息庫,以“養老保險公司”“健康保險”“短期”為關鍵詞進行檢索,顯示有981只相關產品,其中在售的產品有467只。與之相比,在售的長期健康保險產品僅有66只。
一家養老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告訴記者,由于多重原因,部分養老保險公司承接了壽險公司剝離的團險業務。團體意健險等業務可以快速增量增規模,深受這些公司青睞,以至于非養老業務成為了這些公司的主營業務,有的占比甚至一度達到80%左右,與養老保險公司的專業定位發生偏離。
隨著業務范圍調整,這些產品該何去何從?《辦法》給予了一定的過渡期。根據《辦法》,養老保險公司業務范圍超出上述規定的,應當自《辦法》印發之日(2023年11月25日)起3年內完成業務范圍變更。也就是說,養老保險公司的短期健康險產品將在未來3年內停售。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養老保險公司已經主動在做業務調整。平安養老險已主動退出廣東省深圳市政府重疾險、上海“滬惠保”等惠民保項目。多家養老保險公司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公司將按照監管政策要求積極部署工作,在規定的3年時間內完成業務范圍變更,實現業務平穩轉型。
在保險經紀人張女士看來,團體意健險業務占比過高的平安養老、泰康養老等險企,未來3年勢必會大幅壓降該類業務,轉而重點發展個人養老保險或商業養老金等。《辦法》將加速這些險企的業務結構、組織架構、產品結構調整。在此過程中,可能會有更多企業選擇將團體意健險業務交予專業的保險經紀公司經營。
北京大學中國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朱俊生認為,面對轉型,養老險公司可選擇做大長期年金類保險,推動個人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向商業養老金轉型,穩健開拓養老基金管理業務,包括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受托、賬管、投管等資產管理服務。
聚焦主業加強監管
針對目前養老保險公司治理體系不健全、業務結構復雜、發展定位不清晰、風險管控要求較高等問題,《辦法》從規范經營管理、健全風險管控、強化信息披露等方面,以強監管、嚴監管引導養老保險公司聚焦主業高質量發展。
根據養老保險公司經營的不同類型業務,逐級提高注冊資本要求,增強公司風險抵御能力,要求公司建立健全多元化資本補充機制;要求建立健全以聚焦養老主業為導向的長期績效考核機制,商業養老保險等業務的投資管理考核期限不得短于3年;明確養老保險公司應當主要經營與養老相關的業務,包括養老年金保險、商業養老金等,不得受托管理保險資金和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為提高風險控制有效性,要求養老保險公司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強化不同業務之間風險隔離,定期開展內外部審計等工作。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以《辦法》發布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養老保險公司監管,做好養老金融服務。一是推動養老保險公司聚焦主業轉型發展,通過豐富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在深化養老金融市場改革過程中發揮應有作用。二是督促養老保險公司在規定時限內,平穩推進并完成各項整改工作。三是規范養老保險公司機構管理、公司治理、經營管理、風險管理等事項,推動切實改善經營管理。四是加強養老保險公司非現場監管和現場監督檢查,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