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進一步加強對春節期間住宿行業價格行為的監管,1月以來,福建省長汀縣市場監管局聯合多部門持續發力,與民宿企業代表座談、約談縣旅館業協會、發布《長汀縣旅館業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引導企業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加強行業自律。
1月5日,長汀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發改局、旅發中心與長汀縣民宿協會會員代表就春節期間住宿價格進行座談交流,圍繞節假日期間住宿價格收費、明碼標價等消費者關注的熱點進行討論。座談會上,長汀縣市場監管局向民宿協會會員代表宣傳了《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對法律的約束性、強制性條款作了充分講解,強調了公平競爭、合法經營對于行業發展及市場經濟復蘇的重要性,要求廣大民宿業主要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共同維護好長汀旅游形象。

座談會現場。資料圖片
各民宿協會會員代表一致表示,將嚴格按照《價格法》規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狀況和服務質量合理制定客房市場價格,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將客房價格進行明碼標價公示;不相互串通,操縱節假日期間住宿市場價格;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市場價格,推動價格過高上漲;不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假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主動對接簽有合作協議的網絡第三方平臺,及時完善和更新網絡第三方平臺留置動態信息,防止留置信息偏差或不及時造成消費誤解;在產生消費糾紛時要實事求是、平等協商、積極溝通、合理處置,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1月9日,長汀縣市場監管局約談長汀縣旅館業協會代表,要求全縣范圍內的民宿、客棧等住宿行業做好住宿價格的報備工作,住宿價格需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縣旅館協會報備;發布《長汀縣旅館業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要求做好明碼標價,節假日期間的住宿價格不得超過承諾的最高價。同日,縣市場監管局、發改局、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參加了長汀縣旅館業協會第二屆第一次理事(擴大)會議。會上,長汀縣市場監管局強調,要規范住宿行業市場經濟秩序,嚴格履行價格報備登記制度,做好誠信經營、規范經營,采取最高限價等措施,為推進“誠信長汀”建設和長汀文旅經濟的長久發展共同發力。
旅館業協會表示,權力引導協會會員通過誠信經營贏得口碑,共同打造良好的旅游形象,加強行業自律,發揮指導和溝通作用,做好旅館行業住宿價格報備登記及住宿價格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