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聶國春)2023年,金融監管總局正式成立,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首次召開。在重合規、防風險的基調下,2023年監管部門對金融業“長牙帶刺”嚴執法,堅決落實強監管、嚴監管要求,對影響金融穩定的“關鍵事”、造成重大金融風險的“關鍵人”、破壞市場秩序的“關鍵行為”,嚴格執法、敢于亮劍,有力遏制了金融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保護了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根據金融監管總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發現,2023年監管部門針對銀行業開出2000余張罰單,合計罰沒金額超20億元;對保險業開出近3000張罰單,罰款總額近4億元。這些罰單指向金融業的哪些頑疾?如何才能更好地治理行業亂象,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天價罰單頻現 機構人員雙罰增多
2023年12月1日,金融監管總局公布22張罰單,處罰對象涉及銀行、保險、理財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多種金融機構。其中,中信銀行涉及56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理財資金被挪用”“代銷信托產品審慎性不足”“以同業返存模式吸收存款”等。金融監管總局對中信銀行總行罰款15242.5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62.59萬元,對分支機構罰款6770萬元;罰沒合計22475.18萬元。這是2023年以來監管部門開出的金額最大的罰單,也是第二張億元罰單。

中信銀行收到的億元天價罰單。資料圖片
相比億元罰單,銀行機構收到的千萬元罰單也不少。2023年2月17日,監管部門對5家銀行機構及14名相關責任人共計開出19張罰單,其中民生銀行、中國銀行、渤海銀行、廣發銀行等5家銀行機構的單張罰款金額均超千萬元,合計罰沒金額達3.88億元。此外,2023年收到千萬級罰單的銀行還有渣打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青島農商行等。
保險業罰款金額相對來說較少,但罰單數量創新高。其中,金融監管總局2023年開出百萬元以上罰單19張,遠高于2022年的10張。例如,2023年10月,金融監管總局對英大泰和人壽及相關負責人開出了總計308萬元的罰單;11月,中郵人壽被警告并罰款147萬元;12月,人保壽險及其柳州分公司合計被罰561萬元,為2023年保險業最大金額罰單。
此外,央行也對太平人壽、人保財險兩家公司分別處以800萬元和464萬元的罰款,具體違規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處罰機構的同時,相關責任人也受到嚴厲處罰。監管部門在問責直接責任人的同時,還對管理不到位的相關人士進行了警告、罰款等。以中信銀行的億元罰單為例,時任中信銀行重慶、廈門、呼和浩特分行相關負責人亦同時領到了警告并罰款的行政處罰。而在保險業2023年最大罰單中,時任人保壽險財務管理部副總經理于喆等7人被警告,合計被罰款76萬元。
普華永道發布的《2023年度保險行業監管處罰與政策動態》也顯示,除了警告、罰款外,還有32人被禁止從事保險業、6人被撤銷任職資格。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大量罰單以及天價罰單的披露,釋放了嚴監管和防風險的信號,金融嚴監管是未來一段時期的主基調。這不僅有利于行業長遠發展,也能夠更好地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責任和處罰直接到人,更有助于減少違規行為。”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雙罰”會促使金融機構決策者及相關業務人員既要從金融機構的經濟利益、聲譽風險出發,也要從自身經濟利益、職業發展通道的角度出發,綜合考量相關業務是不是應該做。
緊盯高頻違規 嚴打行業“頑疾”
信貸業務作為銀行的核心業務,也是監管部門防風險的重點。記者注意到,2023年銀行業的過半罰單涉及信貸業務違規,例如貸款“三查”不盡職、違規發放貸款、貸后管理不到位等。
理財業務也是銀行違規的“重災區”。以中信銀行的天價罰單為例,56項違規主要集中在信貸和理財領域。其中,涉及理財業務的有19項,占比1/3,具體包括:理財產品承接違約資產、未為每只理財產品開設獨立的托管賬戶、理財資金被挪用、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同業理財未按產品說明書進行投資、部分結構性存款業務不符合監管要求、面向一般客戶銷售的理財產品投資權益類資產、理財業務風險隔離不符合監管規定、代銷信托產品審慎性不足、理財與自營業務未嚴格分離、調節產品收益、以同業返存模式吸收存款等。
此外,銀行業罰單所反映的典型問題還涉及違規收取個人客戶唯一賬戶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違反質價相符原則收取財務顧問費、違規查詢個人信用信息等。
而在保險業方面,文件資料、保險展業及費用管理仍然是監管重點關注的領域。其中,文件資料領域的處罰事由主要包括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保險展業領域的具體處罰事由主要包括未嚴格執行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欺騙投保人等;費用管理領域的處罰事由主要包括虛列費用、虛構保險代理/中介業務、編制虛假資料套取費用等。

保險業罰單中出現的常見違規形式。資料圖片
其中,展業過程中的銷售誤導最受消費者詬病。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處罰案例中,近300家次因“欺騙投保人”被處罰。例如,2023年6月,泰康人壽湖北分司就因銷售誤導被罰95萬元。監管方面認定,2021年至2022年,泰康人壽湖北分公司部分支公司存在銷售誤導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及筆數共13筆、金額合計68萬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舉辦產說會宣傳產品時,所用課件以及現場錄音中多次出現“保底”“保本付息”“復利”“利息”等與銀行存款產品對比的描述;部分課件存在“10年相當于銀行單利6.2%,20年相當于銀行單利8.2%……”等描述;部分所用課件存在將保險產品與銀行理財產品收益進行對比、宣傳內容與實際保險條款中保障范圍及報銷醫院類別不一致、多次出現“市場唯一”“最長”等表述等問題。
2023年9月,泰康人壽山東菏澤中心支公司則因存在涉及給予或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將保險產品收益與銀行存款、國債利率等其他金融產品收益率進行簡單對比等違法違規行為,收到34萬元罰單。
叫停“偽創新” 營造良好金融環境
近年來,監管部門大力提倡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然而,一些金融機構卻通過所謂金融創新來侵害消費者權益。這種借創新之名行套利之實的隱蔽性強的“偽創新”“擦邊球”行為,也被監管部門及時叫停。
北京金融監管局副局長孫國棟介紹說,該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個別銀行在客戶辦理浮動或固定利率貸款業務后,引導其以浮動或固定貸款利率與銀行進行互換,再通過設置嚴苛的衍生品業務條件,使得客戶衍生品業務“虧損”,銀行實現衍生品業務“盈利”,從而將貸款利息收入轉變為衍生品業務中間收入。對此,北京金融監管局堅決要求銀行整改名實不符產品,不得開展此類業務虛增中間業務收入,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記者注意到,2023年12月1日刊發于《求是》雜志的署名文章中,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明確指出,要“讓金融監管真正‘長牙帶刺’,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堅決做到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必須管風險、建立健全兜底機制,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
在付建看來,未來金融監管的處罰態勢可能會更加嚴格,針對常見的違法違規行為,金融機構要加強內部管理、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合規文化建設。監管部門也要從加強監管、完善法規、強化行業自律、加大金融消費者教育力度等方面采取措施,營造金融消費良好氛圍,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在加大教育力度方面,金融監管總局2023年9月聯合多部門開展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月”活動,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向廣大金融消費者普及基礎金融知識,助力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增強金融安全意識。二是通過提示金融風險,倡導理性消費、價值投資觀念,幫助消費者提高防范金融風險的意識和能力。三是匯聚金融力量,提振金融消費信心,營造安全穩定的金融消費環境。據初步統計,通過集中開展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進商圈的“五進”教育宣傳活動,全網教育宣傳月相關信息累計16.48萬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