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消費者王女士給孩子報了藝術班,上了一半課程竟突然倒閉,數千元的培訓費還能退回來嗎?3月20日,記者從上海市楊浦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了解到,為助力王女士維權,楊浦區消保委啟動消費者民事支持起訴協同工作機制,聯合楊浦區檢察院,最終維權成功。
據了解,2021年11月,王女士在藝術學校給5歲的兒子報名兒童繪畫課程,并一次性支付了1.2萬余元學費。2023年12月,該校區老師突然通知王女士停課,若想繼續上課只能轉校區。由于其他校區距離較遠、交通不便,王女士要求退還剩余課時費,但遭到對方的拒絕,王女士遂進行投訴。
楊浦區消保委在接到王女士投訴后,多次與被訴企業溝通調解未果后,啟動了消費者民事支持起訴協同工作機制,及時將王女士的情況反映給檢察機關。
收到該線索后,楊浦區檢察院第一時間聯系王女士核實了相關情況。據了解,王女士系通過某藝術類APP與培訓機構在線上簽訂的服務協議,并無紙質協議材料。王女士報名的校區停課后,APP后臺關閉了查看功能,王女士無法提供相應的服務協議。對此,楊浦區檢察院依職權開展調查取證,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該培訓機構總部地址及聯系方式。檢察官來到該機構總部講明來意后,總部的工作人員在APP后臺調出了王女士的服務協議。
然而,該協議上的機構名稱與王女士提供的購課付款截圖的收款方名稱并不一致。王女士的支付寶轉賬的記錄也無法顯示出收款方實名。至此,厘清“收款方”和“協議方”之間的法律關系成了關鍵。
檢察官通過網絡地圖查詢功能,分別搜索“收款方”和“協議方”,發現兩個查詢出來的地址完全吻合;通過分別詢問該機構負責人及總部工作人員,核實到“收款方”系“協議方”對外運營的名稱,二者實際上是一回事;隨后又從王女士付款的銀行拉取了相應的轉賬流水,通過比對銀行后臺的記錄確定課程費的實際收款人為“協議方”。在確定了該培訓機構欠費的事實及固定好相應證據后,檢察機關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書。近日,已有工作人員聯系王女士稱將盡快處理退費事宜。
楊浦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簽訂校外培訓服務合同時,學員及家長應仔細閱讀合同中的培訓內容、培訓期限、地點安排、收費金額、違約責任等,簽訂合同后應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付款憑證、發票等相關證據材料。發生爭議后可以向相關職能部門投訴,想要通過起訴途徑解決糾紛的,可向檢察機關申請民事支持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