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孫蔚)近日,記者從信用中國網站獲悉,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無理抗拒、阻撓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不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出具偽證或隱匿、毀滅證據,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處理決定,打擊報復舉報人、投訴人案的違法行為受到監管部門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杭臨人社罰決字﹝2024﹞第000006號顯示,當事人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在建設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錦北街道八百里家園時,實施了無理抗拒、阻撓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不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出具偽證或隱匿、毀滅證據,經責令改正卻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處理決,打擊報復舉報人、投訴人的行為,違反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行政處罰法》《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萬元的處罰。
天眼查“關聯企業”信息查詢顯示,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曾用名為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成立于1984年,系中國建筑集團(簡稱中建)旗下成員企業。“天眼風險”顯示,該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740起,其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占比排名第一,達311起,其次為買賣合同糾紛占比排名第二,為210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