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海口訊(記者黃劼)因多收用戶電費,深圳市萬象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口分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萬象美物業海口公司)近日被海南省海口市市場監管部門沒收未予退還的違法所得196萬余元,罰款39.5萬元。
根據有關轉供電專項檢查工作安排,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秀英分局通過詢問調查,調取用戶銷售報表及有關稅務發票等方式,對深圳萬象美物業海口公司有關電費收費行為進行檢查。
經過調查發現,在2020年1、2、3、5、7月,深圳萬象美物業海口公司以1.30元/千瓦時的價格,向萬達駿豪仕家小區商業用戶收取電費總金額797260.41元,以實際價格差額核算,該公司每度電多收0.6124元,向該小區商業用戶共計多收電費375532.87元。在2020年4、6、8、9、10月,深圳萬象美物業海口公司以1.20元/千瓦時的價格,向萬達駿豪仕家小區商業用戶收取電費總金額195930.48元,該小區商業實際用電總量163252千瓦時; 該公司以1.30元/千瓦時的價格,向萬達駿豪仕家小區商業用戶收取電費總金額1142928.10元,以實際價格差額核算,該公司以1.20元/千瓦時的價格,每度電多收0.5124元,向該小區商業用戶共計多收電費83650.32元;該公司以1.30元/千瓦時的價格,每度電多收0.6124元,向該小區商業用戶共計多收電費538380.44元。另外還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間,深圳萬象美物業海口公司以1.20元/千瓦時的價格,向萬達駿豪仕家小區商業用戶收取電費總金額3841274.39元,以實際價格差額核算,該公司每度電多收0.5124元,向該小區商業用戶共計多收電費1640161.14元。這三項多收電費共計2637724.77元。
2023年8月29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秀英分局向深圳萬象美物業海口公司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內容,該公司沒有提出陳述,申辯,也未要求舉行聽證。
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秀英分局認為,根據《價格法》《海南省物價局關于公布海南省定價目錄的通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電價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海南省物價局關于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該公司以自定1.30元/千瓦時和1.20元/千瓦時的價格向萬達駿豪仕家商業用戶收取電費,屬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未執行政府制定的電價向用戶計收電費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二條、《電力法》第四十三條、四十四條,屬違法行為,多收的2637724.77元屬違法所得。
2023年9月19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秀英分局向深圳萬象美物業海口公司送達退款通知書,告知該公司將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付的價款2637724.77元退還給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難以查找的,應當公告查找,拒不退還或者逾期未退還的部分,將予以沒收。截至2024年4月8日,該公司已退63戶,金額共計674754.68元,剩余331戶未退,金額共計1962970.09元。
2024年5月14日,依據《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電力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秀英分局發布萬象美海口公司的行政處罰書,沒收該公司未予退還的違法所得1962970.09元,并罰款39.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