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徐藝軒 記者朱海)商家的折扣優惠,真的都是“原價”嗎?現實生活中,往往有少數不法經營者通過虛標商品原價來凸顯折扣力度。近日,江西省瑞昌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辦結一起虛假折價銷售商品案。
3月12日,執法人員在瑞昌市肥牛之家餐飲店檢查時發現,該店存在標注虛假原價及折價的違法行為。經查,當事人分別在美團、抖音平臺發布“雙人餐198元”“4人餐568元”兩種團購活動,并標注“原價382.2元,折扣5.2”“原價932元,折扣6.1”等具體折價金額。執法人員通過核算菜單價格發現,上述兩種團購套餐實際價格為“原價239.1元,折扣8.3”“原價775.4元,折扣7.3”,與平臺標注的價格、折扣均不一致。依據《價格法》相關規定,瑞昌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8000元。
打折降價是商家常用的促銷手段,但以虛構原價再折價、減價的方式促銷商品,則構成價格欺詐,屬于違法行為。瑞昌市市場監管局提醒,經營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落實明碼標價制度,決不能以降價促銷為噱頭,亂標“原價”、亂搞“特價”;消費者若發現商家虛標原價、虛假折扣等違法行為,務必保留證據,并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