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近年來,江蘇省鹽城市市場監管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的部署要求,遵循市場規律和平臺經濟發展規律,統籌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探索建立了移動電商領域一體化綜合監管新模式,針對移動電商領域主體發現難、監測難、取證難等突出難題,不斷提升網絡交易監管能力,為培育數字經濟領域新質生產力、促進平臺經濟有序競爭創新發展貢獻市場監管力量,切實維護規范有序、高效便捷、安全放心的網絡市場環境。
建系統 在智慧監管上求突破
鹽城市市場監管局在鹽城市政務云中心部署建設“鹽之有證”移動電商智慧監管系統,設置數據中心、監測管理、證據管理等功能模塊,動態跟蹤監測違法違規行為,實現移動電商領域全主體、全品類、全鏈條數字化追溯監管。該系統于2023年11月上線,運用大數據處理、機器學習等技術采集、更新移動電商主體、客體數據,并自動檢測數據有效情況。目前,已采集移動電商經營活動的主體數據10萬余條、商品數據302萬余條。同時,該系統以經營主體名稱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關鍵詞,將移動電商主體、主營商品類別、社會評價等信息進行歸集,并歸集關聯經營主體的涉網投訴舉報、輿情信息、行政處罰、監督檢查等市場監管部門內部監管信息,快速掌握經營主體實際經營狀況、經營行為特征等。此外,不斷優化系統的標簽分類、風險監測、自動化取證等功能,重點關注日常、專項監測任務中高頻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數據,以及立案查處采用的電子數據證據與新發現的監測問題信息進行關聯標注,提示監管人員重點關注。

鹽城市移動電商智慧監管系統上線。資料圖片
構體系 在信用監管上求創新
結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信用+執法”的漸進式監管的試行,鹽城市市場監管局堅持線上線下并舉,嘗試建立移動電商“風險+信用”分類分級監管機制,實施觸發式監管。制定分類指標,委托第三方開展鹽城市移動電商發展數據綜合分析,結合地域分布、類型分布、商品行業分布、視頻號粉絲數量、交易規模等情況,設置移動電商基礎屬性信息、關聯信息、監管信息、社會評價信息等4個一級指標、14個二級指標、30個三級指標和相應權重的占比分值。實行分級監管,根據信用風險判定規則,通過系統將移動電商主體劃分標注為暫無風險(A類)、低風險(B類)、中風險(C類)和高風險(D類)四級,設定監管“觀察期”,確定抽查監測的比例和頻次,并根據其不同違法傾向、違法階段和違法程度,分為免罰、輕罰、處罰3種類型,開展梯次性監管。強化風險預警,對食品、化妝品、電動自行車、校外教育培訓、汽車銷售服務等民生重點領域建立運行風險監測模型,實現觸發式監管。目前,已根據觸發事項建立風險預警監測模型227個,還發起實施了網絡售煙、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專利冒用、特供酒宣傳、“6•18”集中促銷等大數據監測任務54項。
促規范 在法治監管上求實效
鹽城市市場監管局立足市場監管職能,依法依規處置移動電商違法違規線索,切實維護好移動電商領域經營者、消費者等多方主體的合法權益。對發現的移動電商主體違法違規線索,落實摸排、研判、流轉、處置等全流程閉環,根據其具體情節、行為性質、損害后果等實際情況,依法采取責令改正、立案查處等措施,并加強后續跟蹤回訪監測,實現違法問題網上發現、源頭追溯、依法查處。今年上半年,鹽城市已查處網絡交易違法案件143起,罰沒301萬元。同時,探索柔性監管,截至目前,“鹽之有證”移動電商智慧監管系統已觸發推送風險信息466條,對其中的281條采用責令改正、發放行政指導意見書等柔性約束方式進行處置,并通過小范圍試行柔性監管,減輕處罰金額40余萬元,在有效促進提升經營合規性、保護新業態電商主體創新發展活力的同時,增強其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鹽城市《移動電商監管規范》技術審查會現場。資料圖片
為了讓監管更高效,結合“鹽之有證”移動電商智慧監管系統建設應用情況,鹽城市市場監管局開啟了鹽城市移動電商監管的標準化進程,編制鹽城市地方標準《移動電商監管規范》,進一步明確開展移動電商監管所涉及的數據準備、主體管理、監測流程、證據管理等要求。目前,《移動電商監管規范》已通過專家技術審查,預計今年底發布實施。(薛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