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監管領域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8月26日,福建省三明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通告,決定于8月至10月期間在全市開展簡單粗暴執法、運動式執法等6方面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此次整治內容涉及6方面內容:
執法不公問題,包括行政執法部門不依法履行執法監管職責,對違法行為監管不到位、查處不到位,甚至通風報信、放任、包庇,不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標準,選擇性執法,處罰明顯有失公平公正,辦人情案、關系案等問題。
簡單粗暴執法問題,包括發現問題不處理、受理投訴不及時;調查取證不實、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準確;現場執法語言行為簡單、過激、粗暴,對待群眾態度蠻橫、趾高氣揚、冷硬橫推、敷衍塞責等問題。
運動式執法問題,包括行政機關常態執法時緊時松,執行法律法規打折扣,以專項檢查代替日常監管,多頭檢查、多層檢查、重復檢查等問題。
過度執法問題,包括濫用行政強制措施,超權限、超范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以罰代管代改、罰而不管不改等問題。
機械執法問題,包括片面理解上級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徹,執行政策簡單化;不具體分析違法行為的情節輕重,一律頂格處罰等問題。
逐利執法問題,包括行政執法活動中違反規定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將行政罰沒收入與本單位業務經費、福利待遇掛鉤;指定購買商品服務、接受有償服務;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以罰款進行創收,違規擴大收費范圍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