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0月31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向福建省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發出告知書,提醒相關商家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做好進貨檢查驗收,注意查詢CCC認證信息,加強待銷車輛的規范性及合法性管理。
工作專班指出,現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包括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GB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等。今年11月1日,GB42295—2022第1號修改單、GB42296—2022第1號修改單、GB43854—2024正式實施。自今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42295—2022及其第1號修改單、GB42296—2022及其第1號修改單、GB43854—2024要求的電動自行車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
工作專班要求,各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做好進貨查驗,臺賬記錄清晰。購進電動自行車及其相關產品時,要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銷售商應當向供貨商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報告,并建立產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應商的聯系方式等內容,建議建立產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的日期、車型、品牌型號、流向等;新標準實施后,在售車型的合格證中會標注GB17761—2018、GB42295—2022、GB42296—2022,只標注GB17761—2018一個標準的車型建議查詢CCC認證信息;11月1日起,充電方式為“車載式”的車型不得售賣,可直接看合格證進行判斷,也可查看充電器是否固定在車上,若是固定的即為車載式的充電車型;檢查控制器,核對生產廠家、電壓、型號等信息是否與產品合格證上的信息一致;檢查鋰電池,在售鋰電車型的鋰電池自11月1日起需滿足GB43854—2024要求,檢查電池標識上的執行標準和標稱電壓,鋰電池的標稱電壓不得超過48V。
各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要注意查詢CCC認證信息,確保CCC認證證書的有效性。電動自行車顯著位置(一般在車頭位置)應貼有CCC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識,可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網站查詢,也可通過關注“國家認監委”公眾號,點擊底部“公眾查詢”—“認監委統一查詢平臺”進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在“強制性產品認證”子查詢模塊輸入相關信息進行查詢。注意核對產品合格證上產品名稱、制造商名稱、商標、型號、CCC證書編號信息與網站查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證書狀態是否為“有效”。如網站查詢信息與產品合格證信息一致,且證書狀態為“有效”,即為進貨產品已獲CCC認證;如網站查詢不到任何信息,或查詢到的信息與合格證不一致,或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證書“暫停”和“撤銷”時,或產品生產日期在證書“暫停”期間和“撤銷”之后的,均認為進貨產品未獲CCC認證。
要加強待銷車輛的規范性和合法性管理,拒絕非法改裝。銷售門店現場擺放、存放的電動自行車一律視為待銷售車輛,須獲CCC認證且各項質量指標與合格證信息一致。不得以非賣品、展示品、臨時存放等名義在門店擺放、存放其他無關車輛。銷售門店應當守法經營,主動公開承諾“拒絕非法改裝”,不得進行擅自改裝原廠電氣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碼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違法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