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促進福建泉州文化遺產保護傳承,11月27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文旅局和閩臺緣博物館共同開展“法沁文馨”泉州文化遺產協同保護系列活動。
此次活動邀請集美大學海洋文化與法律學院副院長羅施福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專題培訓。羅施福以《商標的注冊、使用與執法規范》為題,圍繞商標與近似標志、商標注冊的必要條件、商標注冊與使用的禁止性條件、商標使用的主要規范及商標行政執法規范等內容,結合相關典型案例,對商標分卡、商標名稱、不良條款、誤認條款等常見的情形進行了講解,有效增強廣大執法人員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能力。
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泉州市文旅局、閩臺緣博物館共同簽署《建立泉州文化遺產保護多元協作機制合作協議》。該協議將文化遺產與旅游、文化創意等產業有機結合,推動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為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同時,充分整合各單位的優勢資源,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保護合力,共同筑起文化遺產保護的安全壁壘。
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文旅局和閩臺緣博物館共同為“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及“法沁文馨”泉州市涉臺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基地揭牌。此次掛牌,針對文化遺產司法保護投入專門力量,提升文化遺產保護專業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