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吳博峰)1月1日,為滿足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的駕駛出行需求,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公眾的實際需求,公安部發布了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正式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據悉,此次修訂重點調整延長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和準駕年齡,積極保障群眾就業權益。
此次修訂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調整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和準駕年齡上限規定。將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上限由60周歲延長至63周歲,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的年齡上限由60周歲延長至63周歲。二是明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申請延長駕車時間規定。明確年齡在63周歲以上需要繼續駕駛大中型客貨車的駕駛人,體檢合格并且通過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后,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延長原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期限,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此外,《規定》還對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的年齡和申請校車駕駛資格年齡上限進行了更完善的表述。《規定》提出,將已實施“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準駕車型的申請年齡由60周歲放寬至70周歲”以及“申請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的便民措施上升為部門規章規定,將便民服務措施制度化。
近年來,為更好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公安部已推出多項便民措施,取消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70周歲的年齡上限。
在校車駕駛資格方面,新規將駕駛人申請校車駕駛資格年齡上限的表述由“不超過60周歲”調整為“年齡符合國家校車駕駛資格條件”。校車駕駛資格的注銷年齡表述由“年齡超過60周歲的”調整為“年齡超過國家校車駕駛資格條件的”,保持與上位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相一致。
為做好新舊規定的順利銜接,公安部將指導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做好因年齡原因被注銷駕駛證人員的駕駛資格恢復工作,保障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權益。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為例,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做好《規定》各項實施準備工作,目前已完成信息系統升級,并指導各地抓好流程調整、政策宣傳、業務培訓等實施準備,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新規精準落地、取得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