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近年來,許多經營者利用消費者對于稀缺限量供應商品渴求的消費心理,假借“特供”“專供”“內供”國家機關和軍隊名義,宣稱自己的產品具有某種特殊身份或背景,把成本低廉的散裝酒包裝成高端大氣的“特供酒”,以高價銷售獲取暴利,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營秩序。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酒類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近日,重慶市消委會聯合陜西、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8地消費者組織向消費者、相關行業、經營主體發出倡議:春節開心聚、莫飲“特供酒”。
9地消費者組織倡議全社會共同抵制“特供酒”,從觀念上破除對“特供酒”的認知誤區,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營造良好消費環境。各酒類行業協會發揮協調和服務功能,制定行規行約、維護行業信譽、鼓勵公平競爭,打擊“特供酒”違法違規行為。各酒類生產、經營者和線上銷售平臺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得有生產、銷售和宣傳推廣“特供酒”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誠信經營。相關從業人員不得從事“特供”“專供”“內供”等酒類設計、包裝、制作、運輸、宣傳等工作,對此類行為履行建議、批評、檢舉等義務。
9地消費者組織提醒廣大消費者,要選購正規廠家生產的預包裝白酒,查看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備案登記等資質,有效規避消費風險。消費者應增進對酒類知識的了解和掌握,選擇標簽標識齊全的商品,不購買“三無”、過期、假冒偽劣酒類商品,以及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酒類商品。消費者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不盲目攀比,不出于收藏、面子等心理購買“特供酒”。春節期間聚餐拒絕飲用“特供酒”,一旦發現生產、經銷“特供酒”“專供酒”“內供酒”等產品時,及時向當地消費者組織或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