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孟剛)2月21日,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了《白酒質量通則》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則》),旨在從我國白酒標準體系的頂層設計出發,提出白酒品質表達新形式,建立我國白酒統一形象,增強民族和文化自信,推動和加快白酒的國際化進程。
《通則》規定了白酒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通用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為清晰地表達中國白酒特征,術語和定義中對“白酒”“酒曲”“發酵容器”“蒸餾容器”和“貯存容器”等術語進行定義。
《通則》規定,白酒是以谷物為制酒原料,以酒曲為糖化發酵劑,經蒸煮、糖化、發酵、蒸餾、陳釀、勾調而成的蒸餾酒。依據行業調研結果,市場上白酒酒精度最低為 18.0%vol,最高為 68.0%vol,因此《通則》規定白酒酒精度范圍在 18.0%vol-68.0%vol。
此外,在理化指標方面,《通則》規定白酒不再區分高低度,刪除了按酒精度分類。建議統一將固形物的限量設定為≤1.00g/L,固形物是指白酒在100℃—105℃水浴條件下將乙醇、水分等揮發性物質蒸干后的殘留物。釀造用水中的無機成分是固形物的主要來源,白酒中的固形物超標,會使酒水出現渾濁、沉淀和失光等現象;建議總酸+總酯設定為≥0.45g/L,酸類是白酒中的重要呈味物質,它與其他香味物質共同組成白酒所特有的芳香,總酯是白酒中多種酯的總稱,它是白酒中重要的呈香、呈味物質。
我國傳統白酒因其獨特的地理環境和生產工藝而形成不同的風格,因此《通則》制定中充分結合白酒生產工藝現狀,系統總結和抽提傳統中國白酒生產工藝特點及共性,針對生態環境、原料、原料處理、酒曲、發酵、蒸餾、貯存、勾調等工藝環節提出相應控制要求。生態環境方面,規定工廠應建在水源充足,水質優良的地區,工廠的建設宜滿足生態釀酒的要求,包括保護與建設適宜釀酒微生物生長、繁殖的釀造生態環境;勾調方面要求,根據產品風格,應按照一定質量要求,使用不同特性的基酒進行調配、組合形成勾調方案,并進行擴大生產。不應使用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質。
在編制說明中,《通則》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介紹,我國是世界上最早利用蒸餾技術生產蒸餾酒的國家,白酒是我國特有的傳統蒸餾酒,具有悠久的歷史,是中國傳統酒文化的重要載體。目前我國白酒尚未建立統一的形象,國際社會對中國白酒的認識仍然不清,造成白酒國際化進程緩慢。
因此,《通則》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充分考慮產業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在制定過程中,科學總結中國白酒的工藝特征屬性,通過對關鍵工藝的描述,進一步規范和推動中國白酒國際化發展,從而提升中國白酒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同時,此次制定首次建立了面向消費者的白酒品質表達標準化語言,更加直觀地了解和識別中國白酒的特性,豐富和完善標準技術內容,創新產品標準的表達形式,推動白酒產業的標準化、規范化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