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近期,隨著黃金市場價格的持續走高,一些珠寶店紛紛推出黃金“以舊換新”服務。許多消費者選擇通過這種方式來置換黃金飾品,達到減少實際支出的目的。與此同時,足金變成“一口價”黃金、換購后重量“縮水”等相關投訴也不斷增多。3月12日,福建省福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結合一起金幣兌換消費糾紛,發布黃金“以舊換新”消費提示。
2024年初,消費者鐘女士在福州市鼓樓區一家珠寶商行按照以舊換新的方式,用30克金幣換購了店內一款金手鐲,并額外向珠寶商行支付了890元。換購后,鐘女士發現金手鐲重量只有19.43克,便與珠寶商行交涉,要求按照換購前后的黃金重量差額的實際金額退還差價。珠寶商行稱黃金在回收和重新加工成飾品的過程中存在損耗及加工等費用,依照行業規則,消費者在以金幣換購黃金飾品時,要承擔產生的耗損及加工等費用,不同意退還差價,只同意退還鐘女士之前支付的890元。鐘女士向消委會投訴。
福州市消委會工作人員調查發現,珠寶商行在為鐘女士進行“以舊換新”時,沒有明確告訴鐘女士換購的具體規則和由此產生的費用,以及換購手鐲的重量等關鍵信息,進而誤導鐘女士進行交易,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經調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由珠寶商行退還鐘女士1300元。
福州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選擇黃金“以舊換新”時,要了解貴金屬及其合金純度表示方法、足金等基本知識,學會查看首飾印記及標簽上標注的內容。同時,消費者要注意區分“按克計價”黃金飾品和“一口價”黃金飾品。“按克計價”黃金飾品是按照“黃金飾品克重×金價+工費”的計算方式算出總價,價格相對透明。“一口價”黃金飾品是指不以克重計價、直接按件定價銷售的黃金飾品。這類產品宣稱工藝更為復雜,而其含金克數并不一定高,因為總價中不僅包含黃金的價格,還包含較高的設計、工藝等加工費用,如換算成每克單價后往往遠高于普通的“按克計價”黃金飾品。后續消費者如需換成“按克計價”的黃金飾品,只能根據“一口價”黃金飾品實際重量進行計算。因此,對于有實物黃金投資或保值需求的消費者,不建議選購此類產品。
市場上各家珠寶店的黃金“以舊換新”規則不盡相同,有的要求在按照舊的黃金首飾重量支付回收價與銷售價差價的同時,可能還要扣減損耗和支付新購金飾的加工費等,有的雖然可以與新購金飾等價兌換,但要求在舊的黃金首飾重量的基礎上按照銷售價加購一定比例或重量的黃金。消費者在換購前不要輕信商家的“黃金免費換”“零工費換新款”等宣傳,應詳細了解各家珠寶店的換購規則,獲取黃金銷售價與回收價、有無收取折舊費、是否扣減損耗、加購黃金克數、新購金飾加工費標準等信息,必要時可請珠寶店幫助測算換購費用并進行對比,同時還要問清楚換購的是足金還是“一口價”金飾、二次換購有無限制條件、多余黃金能否兌換現金等,從中選擇相對劃算的換購方案,并且盡量選擇到正規的商場或門店進行換購,售后和服務質量相對有保障。
消費者應事先對舊的黃金飾品進行稱重,做到心中有數。在換購前,消費者應與商家再次確認具體的換購規則,詢問當天的黃金銷售價和回收價以及相關費用,并在商家對舊的黃金飾品進行稱重時查看電子秤等計量器具是否經過相關部門檢定合格,核對與自行稱重數值是否一致。在選擇換購的黃金飾品時,消費者要向商家仔細詢問黃金飾品的品名、重量、單價、純度等詳細信息,并查看飾品印記及標簽,如果品名中沒有“足金”字樣、產品標簽標識上計價單位為個或者未標注重量的,可與商家作進一步核實確認,同時也可要求商家當場對飾品進行復稱,核對新舊首飾兩者克重差異,若重量相差較大,則可能為“一口價”黃金飾品或有其他方面問題,應謹慎對待。
消費者在換購后應向商家索要發票或交易憑證,認真查看發票或交易憑證上是否載明所換購金飾的品名、材質、純度、重量、單價、加工費、總金額等內容,仔細核對發票或交易憑證內容與實際貨物與商家承諾是否一致,并保留黃金飾品的標簽、合格證明等。對于發票或交易憑證上載明“只可兌換一口價類商品”“換購支付加工費”等條款,消費者如有疑問應要求商家作出解釋,理解并同意之后方可簽字確認。對于商家口頭承諾但發票或交易憑證上沒有的“終身免費換新”等售后事項,可要求商家在發票或交易憑證上予以書面注明并加蓋公章,以便發生消費糾紛時有據可查。















